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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省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省各族人民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省二十多万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省总人口为38312224人。其中:
地 区 人口数(人)
哈尔滨市 10635971
齐齐哈尔市 5367003
鸡西市 1862161
鹤岗市 1058665
双鸭山市 1462626
大庆市 2904532
伊春市 1148126
佳木斯市 2552097
七台河市 920419
牡丹江市 2798723
黑河市 1673898
绥化市 5416439
大兴安岭行署511564
二、人口增长
全省13个市(地)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0时的36893576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1418648人,增长3.85%。平均每年增加141865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38%。
三、家庭户人口
全省13个市(地)共有家庭户12959910户,家庭户人口为36892642人,占总人口的96.29%;平均家庭户规模为2.85人,比2000年的3.23人减少了0.38人。
四、性别构成
全省13个市(地)的人口中,男性为19459763人,占50.79%;女性为18852461人,占49.21%。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54降为103.22。
五、年龄构成
全省13个市(地)的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4580422人,占11.96%;15—64岁的人口为30543478人,占79.72%;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3188324人,占8.32%。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6.94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4.0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9个百分点。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省13 个市(地)的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程度的为3473830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为5743296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为17271684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为922495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4797人上升为9067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13866人上升为14991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8863 人上升为45081 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31253人下降为24078人。
全省13个市(地)的人口中,文盲人口(指15岁及15岁以上不识字的人)为787848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092152人,文盲率[3]由5.13%下降为2.06%,下降了3.07个百分点。
注 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黑龙江省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居住在黑龙江省境内的现役军人和境外人员。
[3]文盲率是指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黑龙江省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