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人口为16178811人。
民族概况
壮族是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民族,主要聚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少数分布在广东、湖南、贵州、四川等省。壮族族称来源于部份壮族的自称“布壮”。此外,还有自称布侬、布土、布样、布斑、布越、布那、侬安、布偏、土佬、高栏、布曼、布岱、布敏、布陇、布东等20多种。建国后,统称为僮族。1965年根据周恩来的提议,经国务院批准,将“僮”改为“壮”。
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壮族人口数为16178811。壮族使用壮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南宋时已出现用方块汉字构成的土俗字。土俗字使用面不广,会使用的人也不多,多用于书写地名、编山歌、记事。1955年国家帮助壮族创制了一种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壮文,并得到了推行。1982年又做了适当修改,并推广使用壮文。
壮族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民族。壮族是由中国古代越人的一支发展而来。它与周奉时期的西瓯、骆越,汉唐时的僚、俚、鸟浒,宋以后的僮人、土人等有着密切的渊源关系。
当秦朝势力进入岭南以前,在祖国岭南(今广东、广西一带),主要居住着属于百越系统的西瓯和骆越两族群,这两个族群就是壮族的先民。
根据出土文物发现,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壮族先民已普遍使用铜器,这些金属工具的使用,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随着私有财产的出现和发展,壮族社会无阶级的原始公社进入到奴隶社会。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派尉屠睢率领50万大军,兵分5路,进军岭南。秦军战胜西瓯人,统一了岭南,设立了桂林、南海、象三郡,置于中央集权制的统治之下。又派监禄在广西修筑灵渠,把湘江与漓江连接起来,沟通了长江水系和珠江水系。接着,从中原迁来大批汉人“与越杂处”。这些汉人在与瓯、骆越的交往、通婚过程中,部分成为壮族,同时加速了越人社会经济的发展。
从汉至唐初,在今壮族地区出现了一些“雄于乡曲”的大姓,如番禺的吕氏,高凉、合浦的冼氏,钦州的宁氏等,称为“百越大姓”,各自雄居一方。唐代,曾把岭南道分置岭南东、西两道,设五府经略使于广州,下分五管。其中桂、邕、容三管都是壮族先民的聚居区。两宋、元、明、清时期,中央王朝加强了对岭南地区的统治,建州县、派官史、征贡赋,中央王朝在壮族地区实行的羁縻州县制度,给壮族人民带来了沉重负担。壮族人民不堪奴役,多次反抗。轰轰烈烈的太平天国运动就起事于岭南的壮族地区。但历次起义都遭到了反动统治者的血腥镇压而告失败。壮族人民在抗击法国殖民者入侵、辛亥革命斗争和抗日战争中做出了重大贡献和巨大牺牲,壮族人民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
社会经济
建国前的壮族社会基本上还是封建社会,封建王朝在壮族地区实行羁縻州县制度,封任壮族寨主、大姓为地方官吏,以加强对壮族人民的统治。而富于革命传统的壮族人民,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奋起反抗暴政,不断冲击着封建统治政权,推动社会向前发展。
在距今数千年前,壮族的先民就开始使用石斧、石凿、石刀、石锛等磨光石器进行狩猎和耕种。秦汉时,广西东部沿海地区已经播种水稻,并开始使用耕牛和铁器发展农业生产。以越人为主体的“南越国”,其社会生产力已发展到相当高的水平。隋唐以后,许多地方的壮族人民已使用铁犁和铁质脚踏犁,还发展了矿冶业、家庭纺织业和其它手工业。如宋代广西龙州(壮人聚居区)打制的“扁刀”,可以连斩数牛而锋刃不钝,工艺高超,远近闻名;南宋初叶,广西有吃不完的贱价米运往广州等地出售。到了明代,壮族地区社会生产,即使是边远地区,也呈现出“益比内地”的新面貌。至清代,壮族地区的社会生产水平与当地或附近汉族地区已大体一样了。在民国时期,由于国民党政府不重视发展社会经济事业,壮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十分缓慢。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壮族地区发生了巨大变化。1952年12月9日,在广西省西部壮族聚居区建立了桂西壮族自治区(1956年改称自治州),辖41个县。1958年3月15日,在广西省的辖境范围内建立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撤销了桂西壮族自治州建制。同年4月1日,建立了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1962年9月26日,又建立了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壮族人民实现了当家作主的权利。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培养壮族干部和发展壮族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事业。广西壮族自治区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不断开拓进取,发展壮大了农村经济,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铺设了四通八达的交通和通讯网络,繁荣了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广大人民正在向现代化迈进。1990年广西农业总产值达252.22亿元,比1950年增长4.3倍,比1978年增长74.6%。工业总产值达353.43亿元,比1950年增长117·8倍。国民收入335.98亿元,比1950年增长9.8倍。广西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对外贸易不断扩大,目前,广西已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有贸易往来和经济联系。一个开放的广西正在中国的南部崛起。
文化艺术
壮族人民能歌善唱,右江一带称为“欢”,左江一带称为“诗”,桂北一带称为“比”和“欢”,都是唱山歌的意思。有定期举行的唱山歌会,称为歌圩。歌圩日期各地不同。以农历三月初三为最隆重。大山歌圩有万人以上参加。内容有请歌、求歌、激歌、对歌、客气歌、推歌、盘歌、点更歌、离别歌、情歌、送歌等。被誉为“歌仙”的刘三姐就是歌手的典型代表。歌圩期间,还举行男女间的抛绣球、“碰蛋”等娱乐活动。这期间,各家各户吃五色糯米饭。云南文山一带还唱壮戏,兼办物资交流会。过去,壮族一年种一造(即一季)水稻,三月初三是备耕时间,歌圩就是为春耕农忙做物质的和精神的准备。吃五色饭、五色蛋,是预祝五谷丰登的意思。
唐代,壮族已有舞蹈,如舂堂舞以舂米为内容,以敲击声伴舞。宋代有扁担舞、采茶舞、捞虾舞、春牛舞等。男的舞姿刚健有力,女的婀娜多姿。这舞蹈流传至今。在汉族戏剧的影响下,大约在清代,壮族开始出现戏剧。一种是用壮语演唱的壮剧、师公戏、木偶戏;另一种是在民间歌舞基础上发展形成的歌舞剧。壮剧又分为流行于田林、西林、百色一带的“北路壮剧”,是在滇戏的影响下,于民间说唱曲艺“板凳戏”的基础上形成,吸收了滇戏的唱腔,伴奏的乐器有壮族的马骨胡、葫芦胡、木叶和汉族的笛子、三弦、二胡。流行于青西、德保一代的“南路壮剧”,是在马隘土戏的基础上,受邑剧影响而形成演唱合一的戏曲形式,伴奏乐器除本民族的马骨胡]、葫芦胡外,还采用了邑剧的文锣、武锣、大钹、小钹、二胡、三弦、笛子、鼓、梆子。
古代壮族先民在今广西宁明、龙州、凭祥、崇左、扶绥五县市境内的断崖陡壁上,绘制了众多的崖壁画,仅在明江、左江沿岸连绵200多公里的地段上就有60多处。画面有人形、兽形和圆形图案等,人物画像最多。人形多为正面绘制的蹲式,有的斜挂腰刀,有的在平伸的手下方、曲腿的上方有圆环。另一种是侧面绘制的双腿弯曲式,双手向面部前方斜伸,并有圆环。宁明县明江畔花山崖壁画绘制集中、典型,其中一陡壁上绘制有1300多个人物形象,大的有约1.5米高,小的仅50至60厘米。此外,还有似狗的形象。笔画古朴粗犷,给观众一种热烈欢乐的感觉。壁画多在河流急弯险滩岸边陡壁中间,离江面30至40米以上,要攀登上去绘画是十分困难的。壁画的绘制年代,画面表现的意思,用什么方法登高绘制以及使用的绘画工具、原料等问题,还在深入研究中。
壮族铸造和使用铜鼓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迄今,在壮族地区的绝大多数县份已发掘出不同时期的铜鼓。铜鼓的类型很多,大小不一。鼓面圆平,鼓身中空无底,装饰着各种图案花纹。在历史上,铜鼓既是乐器,也是权力和财富的象征。从冶炼技术和造型技术来看,在广西田东县锅盖岭出土的属于战国时期的铜鼓,在广西贵县、西林县出土的属西汉时期的铜鼓,均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
壮锦是壮族人民享有盛名的纺织工艺品。它用棉纱和五色丝绒织成,花纹图案别致,结实耐用。壮锦的生产,远在1000多年前的唐、宋时代已有记载。到了清代,壮锦生产已遍及壮族地区,成为壮族人民的被服所需和市场的畅销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壮锦得到新的发展,花纹图案不断创新,应用范围也越来越广,如壁挂、台布、坐垫、沙发布、窗帘等。现在广西靖西、宾阳等地生产的壮锦,畅销国内外。
武术活动在壮乡不仅有悠久的历史和传统,而且有独特的习俗。如明代桂西壮人,男孩长到十来岁,就要教他练武。当地土司提倡群众习武,群众也崇尚武术,每年冬闲时节,壮乡的各个村寨都延聘师傅传授武艺。这种习俗经久不衰,一直延续到解放前后。而今壮乡的传统武术又逐步恢复发展起来。
风俗习惯
壮族的婚姻,过去是父母包办,但婚前恋爱是自由的。富有人家纳妾,劳苦人民是一夫一妻。盛行“不落夫家”或“坐家”,现在有些地方还保持这种习俗。青年男女结婚后,新娘便返回娘家居住,遇重大节日和农忙时节才到丈夫家短暂居住,直到怀孕之后才长住婆家。因此,“不落夫家”的时间为三、五年不等。在历史上,“不落夫家”期间有性自由,后来认为这是一种不正当的行为,遭到严禁,违者会被处死。现在恋爱自由,婚姻自主。
壮族住房多数与当地汉族相同。部分地区居民住“干栏”(又称“麻栏”),分上下两层,楼上住人,楼下养牲畜和堆放杂物。近三、四十年来,这种建筑形式已有改变,实行人畜分居。
壮族服饰各地不一,广西西北部,老年壮族妇女多穿无领、左衽、绣花滚边的衣服和滚边、宽脚的裤子,腰间束绣花围腰,喜戴银首饰;广西西南部龙州、凭祥一带的妇女,着无领、左衽的黑色上衣,包方块形状的黑帕,穿黑色宽脚裤子。男子多穿唐装。衣料过去多是自织的土布,现多用机织布。过去有凿齿(即打掉一两颗牙,再装上金牙)、文身习俗,现已改变。
饮食方面,喜吃腌制的酸食,以生鱼片为佳肴。主食是大米和玉米。年节时,用大米制成各种粉、糕。妇女有嚼槟榔(也称吃蒌)的习俗。结婚送聘礼时,榔槟是必需赠送的礼物。
宗教信仰
壮族除祭祀祖先外,还有自然崇拜如祭祀山神、水神、土地神、灶神、太阳神等。唐宋以后,佛教、道教先后传入壮族地区。近代以来,一批传教士到壮族城镇建立基督教、天主教教堂,发展教徒,但影响不大。
(摘自《民族工作大全》千里原主编)
国家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