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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江西省“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日前出台,规划到201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7%,将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区(行业)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并实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问责制和奖惩制度,对未完成任务的要追究责任。
按我省规划,到201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7%,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6%,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0%。
同时,在国家的指导和帮助下,认真开展南昌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开展低碳社区建设,实现绿色低碳化。还将研究产品“碳足迹”计算方法,推行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和认证制度,制定低碳产品认证和标识管理办法,引导低碳消费。
我省将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纳入政府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涵盖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废弃物处理等领域,适应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的统计体系。
同时,建立健全温室气体排放数据信息系统。加强能力建设,建立负责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的专职工作队伍和基础统计队伍。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能源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制度。
“十二五”期间初步建设南昌市、新建县和庐山三个站点,分别监测城市、郊区和大气本底的温室气体情况,为今后进一步布网监测奠定基础。在借鉴国际碳排放交易市场和国家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建设经验基础上,结合我省省情,研究制定我省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总体工作方案,统筹规划我省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优化资源配置上的基础性作用,以最小化成本实现减排目标。
我省规定,各地要将大幅度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完成本地区目标任务。实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问责制和奖惩制度,对超额完成任务地方进行表彰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要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