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和平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全国人大代表邵敏提出,新的拆迁条例的制定,应体现“双向规范”。她说,国务院法制办1月28日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网络上有很多评论,作为一名基层人大代表和城市管理工作者,邵敏觉得很多言论有“一边倒”的趋势。
从基层实际情况看,一方面要规范地方政府的拆迁行为,确保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一方面也要规范社会组织(拆迁公司)和公民(被拆迁人)的行为,力求达到双赢平衡。
邵敏认为,我国的国情是人均土地资源占有量少,目前正处于城镇化的加速期,妥善处理国家建设过程中的拆迁问题十分重要。最关键的是,要在法律层面上合理界定好地方政府、拆迁实施单位和被拆迁人等各方应当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义务。特别要注意法律在实践中的可操作性,注意在特定国情条件下、特定历史时期内,法律为保障和促进公共利益、国家战略顺利实现的导向性和规范性。本报记者 陆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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