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行论
——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金长荣表示,理解全国总工会加大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想法,但欠薪问题是否需要马上通过立法来解决,还需进行调研。“并非所有问题都能通过立法解决,一方面,公民法治观念有待提高,另一方面,立法也是要有条件、有步骤的,欠薪立法是否具有操作性,能否解决实际问题尚需考虑。”
——河南省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李勤表示,欠薪是一件极不道德的事情,至于是否要上升到法律层面以“罪”定论则有待商榷。他建议,国家应加强对农民工保护力度,切实维护其权益,尤其是薪水、福利待遇等。
——山西省商务厅厅长王淑珍认为,欠薪入“刑”在现阶段尚不成熟。欠薪来自多方面原因,一种是企业故意拖欠农民工或职工工资,但也有来自改革发展过程中企业效益不好的原因,对于后者情有可原。
——河南省滑县袁庄村党支部书记介同彬认为,欠薪罪可以考虑制定,这能提高农民工外出打工的信心,但他忧虑目前时机是否成熟。河南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桑金科说,从工会角度考虑,欠薪罪肯定对农民工解决“讨薪难”有好处,但他觉得这还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香港胡关李罗律师行高级合伙人马豪辉认为,欠薪入“刑”这个标准会比较高,“现在要立,感觉还不太成熟”。香港青年企业家发展局主席刘柔芬肯定“欠薪罪”的约束意义,但她指出:“要不要立,必须考虑现实情况,我觉得还要看大环境,而不仅仅看劳资关系。社会不能把劳资双方分隔得太远,这会容易产生劳资冲突,我对此很担忧。”
——内蒙古通辽市市长傅铁钢指出,拖欠工资在当前中国较为普遍,但大多不是恶意的,企业经营不好或亏损时就会出现这种现象。他认为对企业家、老板要进行教育引导,行业管理部门也要将防范关口前移,做好劳动合同的签订,在就业上岗时就把关口守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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