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10日电 (记者张蔚然吴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10日在北京回答有关香港个别组织搞“五区公投”的问题时说,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已有正式谈话,就中央的立场进行了非常清楚的阐述。
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10日举行主题为“人大立法、监督工作”的集体采访。有香港记者提问,5位香港的立法会议员辞职,因为不满政改的咨询,他们以公投运动的方式对这个问题进行一些民意调查。请问这种做法是否违反基本法?
李飞表示,按照香港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有关决定,去年11月份,香港特区政府组织了3个月的2010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公众咨询。该咨询活动已经结束,按照法定程序,下一步特区政府将向立法会提出有关的修改法案。
他说,在这个过程中,个别组织搞了所谓的“五区公投运动”。对此,1月15日,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有一个正式的谈话,这里已经就中央的立场进行了非常清楚的阐述。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言人曾于1月15日就香港个别社会组织针对香港未来政制发展问题发动“五区公投运动”一事表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没有规定“公投”制度。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任何形式对未来政制发展问题进行所谓“公投”,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不符,是从根本上违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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