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10年3月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以及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国务院根据审查意见对计划报告作了修改。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中共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决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并不断丰富完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一揽子计划,统筹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很快扭转了经济增速下滑趋势,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明显增强,农业基础进一步巩固,改革开放取得新成效,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人民生活继续改善,计划执行总体情况是好的。同时也要看到,计划执行中有的指标完成情况与预期目标差距较大,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增长主要依靠投资拉动,内生动力仍然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盲目重复建设问题突出,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压力进一步加大;货币信贷超常增长,地方政府性债务增加较多,财政金融领域风险增大;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过快,房地产市场秩序亟待规范;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劳动力结构性供求矛盾突出;有的地方节能减排工作有所放松。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解决。
二、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与计划草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了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十一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指导思想明确,主要目标和总体安排可行。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0年是继续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为“十二五”发展打好基础的关键一年。在计划执行过程中,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好”字优先,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宏观调控水平,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着力提高政策的针对性、灵活性和预见性,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好通胀预期的关系。更加突出财政政策的实施重点,加大对民生领域和社会事业的支持保障力度。严格控制新上项目,新增政府投资和中长期贷款应重点满足在建项目资金需求。把握货币信贷增长幅度,切实控制好信贷投放节奏。加大财税金融政策对经济社会薄弱环节和就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的支持,有效缓解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强金融监管,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政府投融资平台,有效防范和化解潜在财政金融风险。
(二)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优化经济结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重点,完善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体制机制和政策导向,努力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上取得实质性进展。大幅度增加政府对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的投入,鼓励、引导企业和社会增加投资,推进技术进步和产业优化升级。大力发展科学技术,建设面向企业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推动突破性、带动性强的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抓紧落实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继续实施人才培养工程,造就大批高技术人才和专业化高技能人才。加强财税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引导,抑制产能过剩行业重复建设,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逐步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和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加大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抓紧修订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减少、简化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和禁止不合理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统筹制定和实施区域发展规划,增强区域发展协调性。优化进出口结构,提高利用外资水平,支持和规范对外投资。
(三)加大收入分配格局调整力度,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按照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要求,抓紧制定出台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方案。深化垄断行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高管的收入。千方百计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重点是提高农民收入、企事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部分优抚对象待遇。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落实最低工资制度,逐步建立规范的工资增长机制。继续实施和完善各项刺激消费的政策措施,在稳定传统消费的基础上培育新的消费需求。建立和完善符合国情的居民住房保障制度,着力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支持居民自住性住房消费,抑制投机性购房。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着力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四)扎实做好“三农”工作,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继续加大国家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力度,确保财政支出、政府预算内投资和土地出让收益等优先用于农业农村发展。进一步提高主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格,完善鼓励农民种粮补贴政策,严格监督惠农政策落实,确保农民真正得到实惠。加快建立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制度,保护、调动农民和粮食主产区政府的积极性。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水利特别是中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农业生产抵御重大自然灾害的能力。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快农村危房改造,支持农民依法依规建设自用住房。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让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变为城镇居民,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
(五)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针对市场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引导和促进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加快发展。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和巩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为实现全国统筹创造条件,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加大对低收入群众的帮扶救助力度。大幅增加政府投入,加强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重点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高度重视农民工在城镇的就业和生活问题,逐步实现农民工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以及社会保障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推进教育改革,优化教育结构,提高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大力发展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积极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进一步抓好节能减排,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经济社会发展要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气候变化因素,在努力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基础上,要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适应气候变化目标纳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把节能减排和调整能源结构作为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抓手,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节能环保产业,努力建设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消费模式,突出抓好重点节能工程和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建立完善防灾减灾、防御极端气候事件的机制,提高抵御灾害性气候的能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强化监督和问责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加大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力度,大力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七)深入推进体制改革,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和动力。把深化改革作为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体制性、结构性矛盾的根本措施,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努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努力转变政府职能。继续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推进垄断行业改革。放宽市场准入,落实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金融以及其他服务业等领域的相关政策,大力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落实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制度。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增强金融对经济的服务功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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