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7日电(记者吴晓杰)“男女平等是无条件的,决定是否退休的因素应当是工作能力和健康状况,而不是性别和年龄。我建议,实行男女同龄退休。”全国人大代表,沈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副书记、副理事长孙淑君对记者说,她的这个建议代表着越来越多女性代表的心声。
记者了解到,到2008年年底,我国城乡女性就业人员为3.59亿人,占全国从业人员的46.4%。目前,我国女性自主创业比例已达21%以上,女企业家约占企业家总数的25%。2008年,全国女公务员占公务员总数40%以上。孙淑君告诉记者,这些数据让她特别有底气,“妇女真的顶起了半边天”。
可是,“很多女性到50多岁时,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而且业务能力成熟,经验丰富,工作得心应手,进入人生‘第二个黄金期’,但是她们却只能退休,提前回家”。孙淑君认为,让女性提前退休不仅有违“男女平等”的宪法精神,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特别是高学历的女性,接受教育的时间越长,参加工作的时间就会越短,“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高层女性人才的发展空间”。
“如果,在女性自愿的前提下适当推迟女性的退休年龄,在一定程度上还可减缓养老基金的支付压力。”孙淑君说,随着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提高女性的退休年龄,不失为解决老龄化社会问题的良策之一。
孙淑君建议,就男女同龄退休出台具体明确的法律规定,为女性争取同龄退休的平等权利提供法律保障。同时,推行弹性退休制度,给予女性自主选择权。孙淑君说,应该考虑不同行业、不同受教育层次、不同工作环境、不同工作性质女性的退休愿望,推行女性“弹性退休制度”,赋予女性退休的自主选择权,将选择权交给个人。
“今年恰逢‘三八’妇女节100周年,女性55周岁退休的‘硬杠杠’应打破了。”孙淑君对此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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