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3月8日讯今天上午9点,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中国网进行现场直播。
王兆国在介绍“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方面的内容时表示,建议将选举法第十六条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分配的规定,修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
王兆国说,“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根据人口数计算确定的名额数、相同的地区基本名额数和其他应选名额数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具体分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修正案草案第六条)。
将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关于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名额分配的规定,合并为一条,修改为:“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本级选举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所辖的下一级各行政区域或者各选区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
在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人口特少的乡、民族乡、镇,至少应有代表一人。”“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分配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规定。”(修正案草案第五条)。
将第二十五条关于直接选举中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人口数的规定,修改为:“本行政区域内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修正案草案第七条)。
王兆国说,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涉及到的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分配问题,采取分两步走的办法。第一步是集中精力,把选举法修改好、完善好;第二步是在选举法修改完成后,根据选举法确定的原则,在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统筹考虑,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决定,科学合理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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