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7日15时,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16位委员代表作大会发言。
[民建中央副主席、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王少阶]我发言的题目是《应着力提高统计数据的公信力》。
国家统计数据是政府决策的重要依据和政策评价标准,也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如何适应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发展,进一步提高为科学发展服务的水平,是对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统计公信力的重大挑战。2009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对此,国人寄予厚望。但现实情况往往不尽人意,这里仅举几例:
一、地方GDP之和大大高出全国核算数据。例如,2009年全国GDP增幅为8.7%,但地方GDP总量加起来,其增速比8.7%要高得多。根据各地公布的数据,经济增速低于8.7%的仅有3个省市。其余28个省市增速都高于8.7%。其中增速在11%—13%的有11个;在13%—15%的有8个;在16%以上的有2个。试问,哪些数据更可靠?老百姓如何感受如此高的发展速度?政府又如何判断经济形势?而且,这种地方GDP之和高于全国的现象已屡见不鲜,至少2004年以来,几乎年年如此。
二、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统计范围太窄。2009年7月,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速都在10%以上,引发了网民“收入被增长”的议论。公布的统计显示,上半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4638元,同比增长12.9%,远超上半年7.1%的经济增速。事实上,2009年老百姓感受的是住房、医疗、教育、燃油、食品价格都在上涨。统计数据与百姓的感受相矛盾,令人困惑,这反映出城镇居民收入统计口径有缺陷。全国城镇职工共4.1亿人,而纳入国家统计范围的只有1.1亿人。占职工总数约70%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都没有统计在内,而他们的平均工资又远低于国有企业职工。可见这种统计方法已不能反映真实的城镇居民收入。
三、城镇登记失业率不反映实际失业率。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党和政府保障民生的头等大事。2008年底,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部分行业经营困难,甚至出现停产、半停产现象,导致千万农民工返乡。一年过去了,有关部门公布的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3%。实际上自2003年以来,这一数据一直在4.0%—4.3%间徘徊,几乎不变。究其原因是不少真正失业的人没去登记,加上农民就业情况没有包括在里面,因此公布的登记失业率远比调查失业率要低。如2008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而同期中国社科院调查结论是,2008年中国城镇失业率攀升到了9.4%,超过了7%的国际警戒线。改革开放30余年,数以亿计的农村富裕劳动力走进城镇工作,已成为我国第二、第三产业的主力军。仅因他们户口不在城市,就不登记,是不合理的。
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的时期,人民关心国家大事,公众参与程度高。为使统计数据更好满足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公众需要,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公信力十分必要。为此,提出四点建议:
1.依法统计,加大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力度。统计数据屡屡失真,禁而不止,主要原因是没有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要大力宣传新出台的《统计法》。要建立统计问责制,对“官出数字、数字出官”这类造假行为,应依法严惩。
2.积极推进统计制度与方法改革。首先要尽快采用国际通行的“下算一级”核算办法对GDP数据进行统计。抓紧提出国家统一核算地区GDP方案,正式推出主要指标环比制度。避免数据重复计算和人为干预。宁可多花点时间反复核算,也要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
3.坚持以人为本和实事求是原则,尽快调整调查口径与调查对象。如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既要统计国有企事业单位,也要统计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的收入。尽快统计并公布调查失业率。城镇失业率应统计所有在城镇工作的人群,包括农民工。同时,也要统计农村失业率,并予公布。
4.加大公众对统计工作的参与程度。要把调查的口径范围、指标解释、计算方法、样本选取及时告知公众。国家统计与部门统计、地方统计之间应加强协调与分工。还可考虑建立专门民意调查部门,鼓励民间组织、第三方机构参与,以强化统计行政监督。要吸引学术机构等依法参与统计,形成分口径又各有侧重的统计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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