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两会伊始,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美容时尚报》社长兼总编辑张晓梅关于“实行家务劳动工资化,切实保障女性权益”的提案,已经引起了各方的强烈关注和讨论。
张晓梅称:“我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承认和体现女性,特别是那些全职太太在家庭中付出的劳动。”对此,有人表示同意,也有人认为“雷人”、“不靠谱”。
姑勿论孰是孰非,但就家务劳动价值本身而言,的确是一个值得重新衡量和对待的问题。
下面,不妨听听来自各方的观点和看法———
独家之言
家务劳动的社会价值
地主猫
最近,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关于“实行家务劳动工资化,切实保障女性权益”的提案,引发了热议。
其中很多的议论,只着眼于老公该不该给老婆发工资和家务工资化会不会亵渎夫妻感情等问题上,很少有人去关注家务劳动本身的社会价值。
家务劳动作为社会分工的一种,具有其自身的社会价值。就如让每一个老人有尊严地老去,让每一个小孩子在关爱中成长,既是家庭的努力,也是社会的追求。
有两位同患老年痴呆症的老人,却有着不一样的生存状态。徐姓老人,因为有媳妇的专门照顾,穿戴整洁、神情安详,媳妇还整天推着她外出晒太阳,虽然痴呆,却让人感受到颐养天年的幸福;而张姓老人,因为子女忙于生计没有人照顾,总是经常走失,大家兴师动众地找回来后,子女干脆把她锁在一个小房间里,吃喝拉撒全在里面,酸臭无比,生命如同困笼之鼠,毫无尊严可言。
很多人会说,这是孝与不孝的问题,但我认为这恰恰说明了家务劳动的社会性。家庭照护不仅仅是一个家庭的问题,也是社会的问题,家庭照护做得好,会让人感受到美好与和谐,家庭照护做得不好,家庭的事情往往就会扩充成为社会的问题。在今天,我们强调“老有所依,幼有所托”,听起来很美,但其实就如以前没有减免学费的九年义务教育一样,强调的是家庭义务,而不是社会义务。
欧美国家把社会给予家务劳动者的报酬叫做社会工资。在芬兰,有一项家居照顾津贴,专门发放给在家照护老弱病残的人士,芬兰的城市,一些在家照顾原本要入医院的病弱者更可获得每月850至1200欧元的津贴。在美国,联邦政府及部分州政府定有法例或法案,协助照顾者履行照顾职责,包括直接支付现金予照顾者,亲属或邻居朋友就如同其他的家居照顾工作者般可被政府雇用,按时计酬。
以货币化来审视家务劳动,强调家务劳动的社会价值,绝不是计算洗一个碗多少钱,叠一床被子多少银子的锱铢必较,而是对家务劳动价值的尊重与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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