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今年准备了20条提案和建议上“两会”,其中一条就是建议“实行家务劳动工资化,切实保障女性权益”。她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承认和体现女性,承认家务劳动的价值,特别是那些全职太太在家庭中付出的劳动。(3月1日四川新闻网)
提出一个提案,并想让其形成法律,问题肯定要具有普遍性,并且提出的解决建议要有科学性和可行性。虽然在2006年,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法院曾受理过一起妻子向丈夫索赔家务劳动工资的案件,但从全国来看,这种事情毕竟很少见,特例是不宜立法的。再则,“实行家务劳动工资化”,征求过多少个丈夫和妻子的意见呢,它在实践中会有多大可能性呢?
身为代表、委员不提议案、提案,枉为人民的代表和委员,但是,为了应付民众的期望,拍拍脑袋胡诌一些议案、提案同样是不称职的体现。代表、委员不能只找些边边角角的问题,提些花里胡哨的提案,而规避敏感事情,明哲保身;而更应当针对自己议案、提案中的真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用具有说服力的数据和事例来论证问题的存在和建议的可行性。
在“两会”即将召开之际,我作为一个公民正式提出一个“提案”:今后代表、委员提出的议案、提案,应当附有相应的论证资料、数据和事例,并且有一定数量的民众、业内专家的签名附议,以表明该议案、提案确有一定的民意基础,并且是代表、委员经过努力调查研究得出的,而不是坐在电脑前胡编乱造出来的。□ 杨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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