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3日电(记者黄深钢、岳德亮)“当前农村建房‘三无’情况令人担心,别让农民把一辈子赚来的钱搭在危房上。”全国人大表、浙江衢州市农科所所长汪惠芳代表忧心忡忡地说,农村建房安全隐患问题不应成为被遗忘的角落。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农村人口的住房要求也越来越高。汪惠芳代表说,这些房屋均是农村村民在本村宅基地上私人建盖,施工人员同样为农村富余劳动人员,建房者、承包者在没有专业的安全人员指导下建盖房屋,导致建房出现的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多。
同时,由于建房者、施工承包人均为农民,因此无论是建房者还是施工承包人抵抗安全事故的能力均非常低下。导致当建盖房屋出现安全事故时,无论是建房者还是施工承包人均无力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受害人为讨回自己的经济补偿而采取各种方式,如向当地政府诉请,向法院起诉。但当政府、法院提出方案或做出判决后,因同样为农民的建房者、承包者抗风险能力低下,无法按照政府、法院方案赔偿受害人,导致受害人到各级政府、人大、政协、法院进行上访。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台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薛少仙代表表示,建设部门要加强对所有待建农房的管理。根据村庄实际情况,为农村分类提供各种建房的参考样板,有条件的地方要鼓励农民进行委托建房,确保房屋质量。不要建了拆,拆了建,浪费农民的财力。
汪惠芳代表认为,当前,“无科学规划设计”“技术安全无标准”“施工无安全保障”这样的“三无”状况在许多农村地区广泛存在。应建立健全法规,建立农房建设保险机制和相应的监管机制。尤其要加强对乡镇建筑工匠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劳动技能和操作水平,杜绝没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和农民工从事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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