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十二五能源应发展七大重点

2010年10月31日16:0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国家能源 能源科技 能源投资 能源资源 能源发展 能源安全 能源行业 化石能源 能源结构调整 规划司

视频播放位置

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

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司长江冰30日在国网能源研究院主办的2010“能源·经济·发展”论坛上表示,“十二五”期间,能源需求将处于快速增长阶段,能源发展应该突出七个重点。

一是要优化发展化石能源。化石能源是我国能源供应的基础,要稳步推进煤矿升级改造,加大油气资源开发,优化火电开发。合理控制煤炭产量,努力保持国内原油产量的基本稳定,提高天然气供应能力。同时,要积极优化资源利用方式,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扩大电力、天然气在终端消费中的比重。

二是要加快推进非化石能源发展。“十二五”期间,要加快推进水电、核电建设,积极有序做好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转化利用,要确保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1%以上,为实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15%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至45%的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是要加强能源输送管网建设,提高能源配置能力。要加强连贯东西、中通南北的骨干管网建设,形成布局合理、衔接通畅、安全可靠的体系。

四是要加快能源科技装备创新。要根据我国能源装备科技发展的实际需要,进一步明确重点,加强攻关,提高能源装备自主化发展水平,初步形成基础建设、应用开发、重大装备和工程示范四位一体的能源科技装备体系。

五是要加强节能减排。这是科学发展能源的要求,也是推进能源结构调整的重要途径。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措施,促进能源开发和利用全过程的节能减排,通过集约开发能源资源,加强能源需求管理,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平衡发展。

六是要加强国际能源合作。要统揽国内国外两个大局,坚持互利共赢、协同保障的原则,加强海外开发;深化和拓展国内外能源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能源贸易;利用双边和多边能源合作机制,积极开展国际能源合作交流,努力建设能源国际合作新秩序,保障能源安全。

七是要推进能源体制改革。通过推进体制改革,健全市场运行机制,完善能源投资管理,加强能源税收财政政策指导,加强立法建设和行业管理等方式,推动能源行业的科学发展。记者陈玉明 郑晓奕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