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妇联抓好妇女维权工作从实际出发,设计有效载体,全覆盖、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工作,注重发挥“三个作用”:
一是以各种活动为载体,发挥牵动作用。每年开展“三八”维权周系列活动,组织法律志愿者围绕新《婚姻法》、《土地承包法》、《继承法》,送法进社区、送法下乡,为农户和妇女干部进行普法宣传和现场法律咨询;到辽宁女子监狱、鞍山市女子收教所为失足妇女送法,进行帮教,并签定了帮教协议。通过设计有效的活动载体,牵动了维权工作的发展。
二是加强舆论宣传,发挥导向作用。充分利用主流媒体,以新出台的《信访条例》、 “6.26”禁毒日、 国际消除暴力日等为主题宣传法律知识,共印发了500余册宣传册、 5000余份传单。同时,在《千山晚报》刊登了“三八”妇女维权专版,与市社科联、广电局联合录制了专题片《维权之路》,使很多妇女能够从容对待家庭暴力,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广泛的舆论宣传,提升了妇女的维权意识。
三是抓住有利契机,发挥辐射作用。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辽宁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颁布实施的有利契机,制定了周密的宣传计划,组织巾帼爱心普法小队成员深入社区进行宣讲,并将12月份作为两部法律法规的宣传月,集中进行宣传。通过密集的普法宣传活动,将维权意识向社区、家庭辐射、延伸。
2005 年11 月24 日 辽宁省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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