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并于12月1日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做好该法的普及工作,扩大该法的宣传和影响,切实提高广大妇女对该法的知晓率,进一步增强自我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近日,苏州市妇联采取四项举措,认真做好该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邀请参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专家、学者就《妇女权益保障法》及修改的热点问题进行讲授,苏州市政法系统、市各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妇联主席和基层分管领导、女职工委员会、民主党派、团体会员代表等参加,推动形成全社会自觉遵守妇女权益保护法,国家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依托苏州电视台《新闻谈话——委员心声》和电台《周末访谈》专栏,邀请以政协女委员为主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法学教授及相关专家和社会工作者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改进行解读,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该法修改的主要内容,进一步推进该法的贯彻实施,促进男女两性全面协调发展。
依托《苏州日报》,在“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 11月25日左右,集中报道以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为主要内容的文章,发动全社会共同反对和消除家庭暴力;同时,将在11月30日左右重点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并结合案例对该法修正前后的有关规定进行对比,使广大妇女群众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在吴江新市民集中地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现场咨询暨《新苏州女性维权宣传手册》发放仪式,邀请公、检、法、司及律师、部门专业人员现场解答群众问题,为妇女群众服务。
2005 年11 月15 日 苏州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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