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宁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已正式实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将于12月1日实施之际,大连市妇联于11月2日成立了市妇女法律帮助中心,旨在更好地贯彻以上两部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这是市妇联继在全国计划单列市中率先开通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12338后,进一步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要求,整和社会司法资源,为全市妇女办实事、好事的又一重要举措。全国妇联法律帮助中心主任助理纪丰伟、辽宁省妇联副主席邱立明为中心揭了匾。市司法局公律处处长冯晋江及大连市基层妇联干部代表、维权志愿者代表、妇女群众代表参加了揭匾仪式。
大连市妇联妇女法律帮助中心是在全国妇联法律帮助中心的指导下,依托各区市县辖区内一所律师事务所成立的,这些事务所与市妇联正式签约,成为中心的成员单位,所属的律师成为中心的法律志愿者。他们将根据中心的要求参与中心的信访接待和法律咨询、法律讲座、诉讼代理等服务活动,并对贫困家庭实行免费服务,对一般家庭进行优惠服务。
中心成立后,将以“服务妇女、情系万家”为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全市广大妇女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服务,依法维护妇女权益,全面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推动本市男女平等和妇女事业发展。
2005 年11 月11 日 大连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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