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妇联全面启动维权工作三项制度,进一步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一)是在市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下,建立了特邀陪审员制度,有11名妇联干部被法院聘为特邀陪审员直接参与刑事、民事案件的一审工作,切实维护了法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
(二)是建立妇女法律援助制度。在司法局等部门的支持下,市妇女权益法律援助站自1999年成立,实施对妇女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我们还建立了每月6日女律师接待日制度、公开了维权热线电话等,积极为受暴力妇女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三)是在市政法委等部门的支持下,建立了妇女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了与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及时沟通妇女维权工作情况,积极推动有关反家庭暴力等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建立和完善。
2005 年10 月17 日 镇江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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