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湖南省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宣告成立,全省43名律师正式成为该中心的法律援助志愿者并签订了协议、领取了证书。这是湖南省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新探索。
近年来,湖南省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为维护全省妇女儿童权益做了大量工作,多次荣获全国、省级荣誉称号。在争取律师义务提供法律帮助方面,该中心更是较早地进行了有效的探索。仅与湖南正旺律师事务所合作,3年中就为贫困妇女儿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8件,解答法律咨询454人次。为了吸纳更多具有公益精神和奉献意识的专业人士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服务,今年5月,该中心向全社会公开招募法律援助者。目前,有43名志愿者和3个律师事务所通过了审查,湖南博鳌律师事务所、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和湖南正旺律师事务所不仅响应招募,还各向湖南省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捐款5000元。
湖南省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专门出台了《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管理办法》,志愿服务内容包括:为贫困妇女儿童提供免费诉讼代理或调解和法律咨询服务;到社区和乡村开展普法宣传和培训;参与湖南省妇联和援助中心组织的其他志愿服务工作。每名志愿者每年至少办理1件以上法律援助案件,每月为来访妇女儿童提供1天以上的免费咨询接待;每个志愿者单位每年至少办理5件以上的法律援助案件,每月为来访妇女儿童提供3天以上的免费咨询接待。服务期限为一年以上。此外,志愿者队伍每个季度开展1次以上培训或座谈,以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目前,这支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已行动起来,8月下旬开始,中心已安排他们在湖南省妇联信访室接待咨询和接听热线电话,博鳌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彦告诉记者,她们已代理株洲市一起9岁儿童被伤害的恶性案件,将全程为该受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
2005 年10 月9 日 《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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