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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宗教活动有序开展
中国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等宗教,信教公民近2亿,宗教教职人员38万余人。佛教和道教信徒众多,但普通信徒没有严格的入教程序,人数难以精确统计。佛教教职人员约22.2万人。道教教职人员4万余人。10个多数人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总人口2000多万人,伊斯兰教教职人员5.7万余人。天主教信徒约600万人,宗教教职人员约0.8万人。基督教信徒3800多万人,宗教教职人员约5.7万人。中国还存在多种民间信仰,与当地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结合在一起,参与民间信仰活动的群众较多。中国的宗教团体约5500个,其中全国性宗教团体7个,分别为中国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中国天主教主教团、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中国基督教协会。
宗教活动场所条件明显改善。国家依法对信教公民开展集体宗教活动的场所进行登记,将其纳入法律保护范围,确保宗教活动规范有序进行。目前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14.4万处。佛教寺院约3.35万座,其中汉传佛教2.8万余座,藏传佛教3800余座,南传佛教1700余座。道教宫观9000余座。伊斯兰教清真寺3.5万余处。天主教教区98个,教堂和活动堂点6000余处。基督教教堂和聚会点约6万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执行国家统一的税收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收和享受税收优惠;水、电、气、暖、道路、通讯,以及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延伸和覆盖到宗教活动场所。
宗教典籍文献依法出版。多语种、多版本的宗教经典以及记载、阐释、注解宗教教义、教规的印刷品、音像制品和电子读物的印制出版流通,满足了各族信教公民的多样化需求。整理出版《大藏经》《中华道藏》《老子集成》等大型宗教古籍文献。西藏寺庙的传统印经院得到保留和发展,现有布达拉宫印经院等传统印经院60家,年印经卷6.3万种。已翻译出版发行汉、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等多种文字版的《古兰经》等伊斯兰教经典,编辑发行《新编卧尔兹演讲集》系列等读物和杂志,总量达176万余册。中国已为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累计印刷超过100个语种、1.6亿多册《圣经》,其中为中国教会印刷约8000万册,包括汉语和11种少数民族文字以及盲文版。许多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开设了网站,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开通中文版和维吾尔文版网站。
宗教教育体系更加完善。截至2017年9月,经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准设立的宗教院校共91所,其中佛教41所,道教10所,伊斯兰教10所,天主教9所,基督教21所。全国性宗教院校6所,分别为中国佛学院、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中国道教学院、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中国天主教神哲学院、金陵协和神学院。宗教院校在校学生1万多人,历届毕业生累计4.7万余人。
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更加有力。2010年有关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2011年又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通知》,将宗教教职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截至2013年年底,宗教教职人员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6.5%,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89.6%,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基本实现了社保体系全覆盖。
信教公民的宗教活动有序进行。公民在宗教活动场所内以及按照宗教习惯在自己家里进行的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动,如礼拜、封斋、拜佛、祈祷、讲经、讲道、诵经、烧香、弥撒、受洗、受戒、终傅、追思、过宗教节日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加以干涉。藏传佛教寺庙学经、辩经、受戒、灌顶、修行等传统宗教活动和寺庙学经考核晋升学位活动正常进行,每逢重大宗教节日都循例举行各种宗教活动。穆斯林在饮食、衣饰、年节、婚姻、丧葬等方面的风俗习惯得到充分尊重。中国伊斯兰教协会每年组织穆斯林赴沙特参加朝觐活动,从2007年起,每年人数均在1万人以上。
扰乱宗教领域正常秩序的行为得到纠正。自2012年起,有关部门依据《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开展联合督查,集中治理宗教活动场所“被承包”“被上市”等乱象。2017年国家宗教事务局等12个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禁止商业资本介入宗教活动场所,防止借教敛财等行为扰乱宗教活动正常秩序。有关部门加大对互联网宗教事务的管理,及时处理涉及宗教的违法信息,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
四、宗教界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中国鼓励各宗教与时俱进,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祖国统一贡献力量。
努力对教义教规作出契合国情和时代要求的阐释。中国各宗教在发展过程中历来有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与社会发展现实需求相适应的特点。中国宗教界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积极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宗教思想。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佛教界和道教界开展讲经交流活动,伊斯兰教界开展“解经”工作,天主教界推进民主办教,基督教界开展神学思想建设,努力对宗教教义教规作出契合国情和时代要求的阐释。佛教界将爱国与爱教结合起来,更多关注现世问题,更加注重弘法利生、公益慈善、文化交流。道教界致力于尊道贵德、道法自然、清静恬淡、抱朴守真等教理教义的转化和发展,助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弘扬。伊斯兰教界注重阐释教义中爱国、和平、团结、宽容、中道等思想,起到了立正信、明是非、反分裂、抵制宗教极端主义的积极作用。天主教界积极推动教会的本地化,在教会事务的管理及重大问题的决策上实行“民主办教”。基督教界吸取中国优秀文化的养分,促进基督徒与不同信仰者之间的互相尊重、和睦相处,推动基督教更好地融入当代中国社会。
积极从事公益慈善活动。从2012年起,宗教界依据《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每年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捐款数额累计超过10亿元。为汶川地震等重大灾难事故举行各种赈灾祈福祈祷活动;集中力量帮助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脱贫;开展多种形式的捐资助学;资助专业医疗机构开展便民义诊,捐助困难群体的医疗救治;开展多种形式的敬老助残活动,创建养老机构,建立残疾人康复站,初步统计,宗教界共开办了养老机构400多家,床位数总计约2.9万张;倡导绿色环保理念,佛教界和道教界开展了“文明敬香”和“合理放生”活动,建设生态寺庙、生态宫观。
自觉抵制极端主义。面对宗教极端思想对人类文明共同底线的挑战,宗教界旗帜鲜明地同极端主义划清界限,坚决反对冒用宗教名义从事暴力恐怖和民族分裂活动,大力倡导正信正行。2013年1月,汉传、藏传与南传三大语系佛教的高僧大德和专家学者召开会议,呼吁所有佛教界人士积极行动起来,向广大信众宣讲正确的佛教生命观,反对违背佛教教义和戒律实施或煽动他人实施自焚的极端行为。2014年5月,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发出《坚守中道,远离极端》倡议书,全国伊斯兰教界知名人士共同发声,严厉谴责暴力恐怖活动。2016年7月,中华宗教文化交流协会会同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在乌鲁木齐举办了伊斯兰教中道思想国际研讨会,倡导中道思想,共同反对极端主义。2017年12月,中国全国性宗教团体联合发出倡议,号召宗教界增强鉴别能力,防范和抵制邪教侵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