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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实录)应勇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03-08 14:58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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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新华社记者 李响 摄

3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新华网进行现场直播。现场实录如下: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

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24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决议,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检察履职,促进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尊重和保障人权,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5.3万人,提起公诉163.1万人。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依法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安全部等制定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坚决捍卫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

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坚持严的一手毫不放松,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犯罪6.03万人。依法从重从快批捕、起诉极端恶性案件凶手。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命案积案攻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发案超过二十年的命案,依法核准追诉336人,伸张法治正义。

依法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1.2万人。起诉“黄赌毒”、“盗抢骗”犯罪56.4万人。从严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起诉1268人。余华英伙同他人拐卖17名儿童,检察机关依法起诉,法院判处死刑。

维护网络空间法治秩序。协同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27.2万人。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7.8万人。联合公安部督办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等重大案件,对缅北明家犯罪集团及关联犯罪集团成员39人提起公诉、依法严惩。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2458人,办理公益诉讼5061件,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标本兼治促进社会安定。深化醉驾依法治理。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一审服判率96.9%,高出未适用该制度案件34.8个百分点。

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涉检信访、重复信访同比分别下降17.1%和19.7%。

二、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2.7万人,起诉2.4万人,其中原省部级干部34人。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行贿犯罪3068人。坚持有逃必追、有赃必缴,对12名逃匿、死亡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核准追诉外逃27年的屈健玲贪污案,指导广东检察机关对“百名红通人员”刘昌明关联案追缴境外赃款1676万美元。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3.7万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监督,坚决纠正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督办31件重点案件。针对履职发现的小过重罚、小额滥罚问题,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检察建议519件。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检察履职,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护航金融高质量发展。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完善执法司法协作机制,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2.5万人。会同中国证监会等制定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意见,起诉财务造假、内幕交易等证券类犯罪825人。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起诉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犯罪2.1万人,办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219件,依法保护科技创新主体权益,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依法保障绿色发展。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3.6万人,办理公益诉讼5.7万件。会同生态环境部、水利部等开展长江、黄河、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用法治守护中华文脉。起诉倒卖、损毁、走私文物等犯罪1910人。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3912件。

服务乡村全面振兴。

服务区域协调发展。

以涉外检察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三、做实检察为民,保障民生福祉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用心守护群众身边安全。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起诉1.5万人。着力纠治食药领域制假售假、非法添加、违规销售等突出问题,办理公益诉讼2.6万件。起诉伤医扰医犯罪141人,促进平安医院建设。起诉医保骗保等犯罪4715人,守护老百姓“救命钱”。

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英雄烈士、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起诉破坏军事设施、破坏军婚等涉军犯罪276人,办理国防和军事领域、军人权益保护公益诉讼1445件。组织属地检察机关深化军用机场净空保护专项监督。办理英烈权益保护公益诉讼809件,捍卫英烈荣光,弘扬英烈精神。

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联合全国妇联等开展“巾帼暖人心”专项活动。严惩侵犯妇女生命健康、人格尊严等犯罪,支持受家暴妇女提起民事诉讼,办理平等就业、母婴权益等公益诉讼,以法治之力守护“半边天”。

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性侵、伤害未成年人等犯罪7.4万人。起诉未成年人犯罪5.7万人,核准追诉初中生杀害同学埋尸案等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34人。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

加强劳动者和特定群体权益保障。常态化参与治理欠薪工作,起诉恶意欠薪犯罪1140人,支持农民工提起讨薪维权民事诉讼4.04万件,追索欠薪15.7亿元。依法保障残疾人就业、教育、康复等权益。

以司法温情守护同胞亲情。维护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

四、加强检察监督,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坚持法律监督宪法定位,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促进更高水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落实和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依法监督立案2.8万件、监督撤案6.6万件;追加逮捕1.02万人、追加起诉5.4万人;不批捕38.8万人、不起诉40.2万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毒品犯罪案件时发现一名漏犯,指导云南检察机关依法追诉,该犯被判死缓。侦查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彭某父子提请批捕,江西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在案证据不能证明两人作案,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并提出补充侦查意见,真凶终被缉拿归案、判处死缓并限制减刑,让犯罪者难逃法网,让无辜者不受追究。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6530件,法院审结后改判、发回重审占75.6%。胡某、廖某因强奸罪被判刑而一直申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原判确有错误,依法提出抗诉,再审改判两人无罪。马某抢劫他人银行卡、逼索密码,将其杀害后逃离现场,提取现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复查该案,补充关键证据,以抢劫罪依法提出抗诉,再审改判死缓并限制减刑。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加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对6省9个看守所、5省7个监狱和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专项巡回检察,促进提升监管改造质效。

强化民事检察监督。提出民事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2万件,法院审结后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及和解撤诉占93%。深入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

做实行政检察监督。提出行政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633件,法院审结后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及和解撤诉占84.8%。推动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防止以罚代刑、当罚不罚。

深化检察公益诉讼。立案办理公益诉讼15.1万件。2024年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十周年。十年来,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111.7万件,涉及14个法定领域。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立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原创性成果法制化。

依法稳慎开展检察侦查。对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刑讯逼供等犯罪,依法立案侦查1673人,严惩司法腐败。

依法保障诉讼权利和律师执业。推进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共同维护公平正义。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让公正司法与老百姓心中的那杆“秤”同频共振。审查认定属正当防卫,依法不捕不诉334人。巢某将持凳追打的滋事者划伤,徐某将闯入家中对其持续殴打的施暴者砍伤,广东、上海检察机关均认定正当防卫,彰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五、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高效廉洁行使

树牢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意识,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行政检察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认真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214件。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全国政协提案84件。

依法接受履职制约。

真诚接受社会监督。深化检务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六、加强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勇于自我监督,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制定实施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完善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反腐。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着力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引导检察人员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修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完善司法责任追究条例。一体做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取消对各级检察机关的不当考核,制定实施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持之以恒夯实基层基础。深化科技强检、数字检察战略。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持续发展,检察事业稳步向前。这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也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国务院大力支持、全国政协民主监督,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配合与制约,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热忱关心,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支持帮助的结果。我谨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仍需加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还有薄弱环节。基层基础建设存在短板,队伍整体素能仍需提升。司法责任制需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我们将切实解决问题、改进工作。

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积极融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更好服务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更高水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健全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极端恶性犯罪。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持续做实检察为民。加强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权益保障。依法维护军人军属等权益。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持续提高政治素质、专业素能和职业道德素养。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落实本次会议要求,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殷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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