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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召开“加强综合司法保护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新闻发布会

2024-03-04 09:30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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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定于3月1日(周五)上午10点,召开“加强综合司法保护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以及检察机关协同各方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效,发布最高检第五十批指导性案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主题),并回答记者提问。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 李雪慧: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本场发布会是最高检“迎两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五场,主题是“加强综合司法保护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嘉宾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宫鸣先生;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沧州市第十六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唐景丽女士;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一级巡视员许旭女士;最高检第九检察厅(未成年人检察厅)厅长缐杰女士。

今天的发布会主要有三项议程:一是通报2023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以及检察机关协同各方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效;二是发布最高检第五十批指导性案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主题);三是回答记者提问。

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事关千万家庭幸福安宁,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祖国未来和民族希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社会都要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社会环境”。去年以来,检察机关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不断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助推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治理大格局。

下面,进行第一项议程,请宫鸣副检察长通报有关情况。

2024-03-01 10:05:11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宫鸣: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首先,衷心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承担着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责任。2023年,各级检察机关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深化“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加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携手各方力量,用心用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决策部署,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一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呈上升态势。2020年至2023年,检察机关共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4.3万人,年均上升5.4%。孩子遭受侵害,既是家庭的伤、也是社会的痛。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惩治暴力伤害、强奸、猥亵、拐卖等严重犯罪,从严打击成年人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针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多发问题,最高检会同最高法院出台《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依法严惩利用网络“隔空猥亵”未成年人犯罪,即对胁迫或者诱骗未成年人通过网络视频聊天,或者发送视频、照片等方式,暴露身体隐私部位或者实施淫秽行为的,依照猥亵犯罪定罪量刑。此外,最高检牵头“两高两部”发布《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首次举办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公检法同堂培训班,进一步从实体上、程序上和司法实践上统一标准,消弭分歧,形成合力。大力强化诉讼监督,对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出抗诉566件,同比上升21.7%。甘肃王某某强奸同村智力残疾女童,拒不认罪,三级检察机关接力监督,最高检依法提出抗诉,被告人从无罪被改判有期徒刑。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王某性侵案,针对无罪判决,检察机关从十几万条聊天记录中抽丝剥茧,固定犯罪证据,依法抗诉,被告人从无罪被改判有期徒刑六年。

二是坚持依法惩戒和教育挽救相结合,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近年来,从全国总体情况看,未成年人犯罪仍呈上升趋势。2023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9.7万人,其中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约1万人,盗窃、强奸、抢劫、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5类犯罪占比近7成;同时,未成年人涉黑恶犯罪整体下降、涉严重暴力犯罪趋于平缓、涉网络犯罪逐渐增多。针对这些新的趋势和特点,检察机关积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一体落实“保护、教育、管束”理念,根据未成年人的犯罪性质、主观恶性、危害后果不同,采取相应的惩戒教育措施。对于实施严重犯罪、性质恶劣、不思悔改的未成年人,依法惩治、该严则严,批准逮捕2.7万人、提起公诉3.9万人。对于犯罪较轻、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当宽则宽,不批捕3.8万人,不起诉4万人。不论怎样处理,检察机关都认真落实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各项诉讼权利,通过心理干预、观护教育等多种方式,把精准帮教贯穿办案始终,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三是坚持因人因案施策,全面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工作。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对遭受犯罪侵害或因案件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实行“应救助尽救助”,既帮助未成年人尽快摆脱生活困境,也着眼改善身心状况、家庭教养和社会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023年,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未成年人近2万人,发放救助金1.9亿元。协同公安机关、妇联推进集身体检查、心理疏导、取证、救助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建设,建成“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区2053个,会同教育、民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及社会力量妥善做好心理干预、身体康复、复学转学等工作,努力不让一个受伤的孩子掉队。

2024-03-01 10:10:37

宫鸣:

二、深化“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司法办案发现,一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往往与抚养、监护、教育等民事、行政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有很大关系。自2021年起,最高检全面推行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工作,把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归口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统一办理,统筹运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抗诉、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多种方式,多管齐下,强化对未成年人权益的综合司法保护。

2023年,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同步审查发现其他类型案件线索,综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案件3.1万件。比如,浙江检察机关对有滥用药物问题的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时,同步审查发现有关行政机关未依法全面履行药品经营和流通监管职责,致使未成年人可以随意购买并滥用药物,侵犯未成年人公共利益,检察机关通过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促推职能部门出台相关意见,强化了药物滥用的源头治理。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时,同步审查发现其他类型案件线索,通过综合履职办理公益诉讼、行政以及刑事立案监督等案件670件。在办理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时,同步审查办理民事、行政等案件689件。针对未成年人诉讼能力偏弱,无法有效行使诉权问题,依法加大对涉及监护、抚养等问题的支持起诉力度,办理涉未成年人支持起诉案件7700余件,同比上升2.1倍;办理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4万件,同比上升1.4倍,在法治轨道上倾情守护广大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做实诉源治理,推动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不能止于办好个案,更重要的是针对个案、类案发生的原因,持续跟进,做实诉源治理,严防相关案件反复发生。检察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的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被纳为法律规定后,国家机关、村(居)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发现未成年人受到侵害或面临侵害危险,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报告,成为法定责任。检察机关在推动制度落实上持续用力,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开展“每案必查”,做实跟踪监督和反向审视,2023年通过强制报告办理案件3700余件,对不予报告的督促追责557人,对涉嫌职务犯罪的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依法严格落实入职查询制度和从业禁止制度,推动实现全面查询、严格准入、有效禁止,把好从业人员入口关。针对新业态快速发展带来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隐患问题,通过专题研讨、发布案例、交流磋商等多种方式,促推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出台《关于加强电竞酒店管理中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通知》,促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就规范盲盒经营、加强剧本娱乐管理制定相关意见,促进新业态良性发展、未成年人更好成长。

四、依法能动履职,促推“六大保护”形成合力

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以检察履职的司法保护促推各职能部门协同发力。

在家庭保护方面,会同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发布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推动家庭督促监护范围有序拓展,制发“督促监护令”5.7万份,促进“甩手家长”依法带娃。

在学校保护方面,联合教育部制定《关于建立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共建“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指导各地检察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建成法治教育实践基地2120个,推动4.3万名检察官在近8万所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促进学校保护更加坚强有力。

在网络保护方面,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参加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会同中央网信办、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召开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履职新闻发布会,制定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合力筑牢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安全防线。

在社会保护方面,联合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开展“把爱带回家”“权益岗在行动”等系列活动,牵头相关部门研发的《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国家标准正式发布,会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制作《守护明天》第七季,正在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播出,今晚将播出系列报道的第五集“青春赌徒”,讲述未成年学生陷入网络赌博或为了赌博而实施其他犯罪,经多方挽救,重回正途的故事,请各位媒体朋友多多关注。

在政府保护方面,会同民政部等印发《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配合国家卫健委等发布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持续落实中国妇女和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携手各职能部门及有关方面,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各位记者朋友,正如热播电影《第二十条》中女检察官说的那样,“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对于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来讲,更是如此!新时代新征程上,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以法律监督促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为守护祖国的未来健康成长、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4-03-01 10:15:16

李雪慧:

谢谢宫检。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发布最高检第五十批指导性案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主题)。案例全文已经印发给大家了,请缐杰厅长简要介绍一下这批指导性案例的情况。

2024-03-01 10:17:28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 缐杰: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信息网络时代,未成年人成长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据统计,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已达1.93亿,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97.2%,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为91.3%。网络给未成年人学习、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网络不法侵害也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检察办案发现,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手段复杂多样,方式不断翻新;一些未成年人通过网络接触暴力、低俗等不良信息,形成不健康的价值观,甚至因沉迷网络而走向违法犯罪道路。有的网络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互联网社会责任,给行业发展和信息安全带来一定隐患,等等。这些现象反映出网络空间监管整治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今天,我们发布5件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指导性案例。这批指导性案例是从各地报送的210多个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典型案例中精选出来的,涉及网络隔空猥亵未成年人、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未成年人实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领域,都是近年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较为突出、社会关注较高的问题。案例编写注重强化法律适用规则的提炼和类案办理的工作指导,展现检察机关综合履职,能动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方式,推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诉源治理的积极探索,旨在携手各方共同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具体情况如下:

案例一(检例第200号):隋某某利用网络猥亵儿童,强奸,敲诈勒索,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最高人民检察院第43号指导性案例确立“隔空猥亵”规则以后,指导司法办案作用明显。在此基础上,本案例进一步明确行为人实施线上猥亵犯罪行为后,又以散布私密照片、视频相要挟,强迫未成年被害人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构成两个独立的犯罪行为,应分别认定为猥亵儿童罪和强奸罪。网络时代信息传播速度快、影响面广,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未成年被害人私密照片、视频在互联网传播扩散的,检察机关应当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删除信息、阻断传播。

案例二(检例第201号):姚某某等人网络诈骗案。检察机关办理涉及众多未成年人的网络诈骗案件,应当立足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再犯的立场,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建议公安机关在全面收集证据、查清事实基础上,充分考量未成年人的涉案情节,综合判定其主观违法性认识,依法分类处置,对违法但不构成犯罪的,建议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罚。检察机关根据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地位作用、主观恶性、悔罪表现、监护帮教条件,结合社会调查、心理测评和风险评估,依法提起公诉或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决定,依法落实分级干预。针对未成年人涉网违法犯罪防治难题,推动多部门搭建数字平台,实现对未成年人涉网违法犯罪的精准预防。

案例三(检例第202号):康某某利用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检察机关办理涉未成年人电信网络犯罪案件,发现未成年人异常办卡情况,积极运用数字检察监督手段,通过构建大数据模型,推动未成年人涉电信网络犯罪早期预防。针对类案反映出的未成年人一人办多卡等问题,运用联席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联动相关部门完善长效机制,规范未成年人入网用网,保障未成年人用网环境健康安全。

案例四(检例第203号):李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近年来成为未成年人涉嫌网络最突出的犯罪。同时,该罪又是法定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罪。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涉嫌使用本人银行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应当结合涉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重点审查是否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上游犯罪并提供帮助。对于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较小且自愿认罪认罚的未成年人,坚持以教育、挽救为主,符合附条件不起诉条件的,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对于未成年人银行账户管理存在漏洞,有异常交易风险的,检察机关通过向金融监管机关、商业银行制发检察建议,强化账户源头管理,推动诉源治理。

案例五(检例第204号):禁止向未成年人租售网络游戏账号检察监督案。检察机关办理涉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案件,应当注重审查刑事案件背后是否存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职责未落实的监督线索。检察机关发现互联网平台上存在向未成年人租售网络游戏账号的,可以依法督促行政监管部门履职,全面维护未成年人网络权益。发现未成年人因沉迷网络而遭受侵害的,应当同步落实被害修复与不良行为干预措施。检察机关应当加强与行政监管部门的配合协作,助推提升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执法规范化水平。

2024-03-01 10:27:57

李雪慧:

谢谢缐厅长。现在进行第三项议程,请各位记者朋友提问。

2024-03-01 10:29:36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会与法频道记者:

未成年人犯罪是公认的世界难题。刚才发布会通报了未成年人犯罪态势,我想请问下,近年来检察机关在推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做出了哪些努力?

2024-03-01 10:31:59

宫鸣:

未成年人犯罪不是单纯的司法问题,而是复杂的社会问题。我们认为,依法惩治是必要手段,分级干预是有效举措,提前预防是基础保证。

近年来,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一体推进惩治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一是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除对部分未成年人严重犯罪依法惩戒外,对大多数较轻犯罪依法从宽。办案中充分发挥附条件不起诉的特殊预防和矫治功能,依法附条件不起诉3.1万人,适用率37.4%。不论怎样处理,都进行精准帮教、教育挽救,最大限度促进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二是推动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调研发现,未成年人的罪错行为通常有一个由轻及重、逐渐演变的过程,错失最佳的矫治教育时机或者干预措施不当,部分未成年人可能实施更为严重的犯罪行为。为有效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罪错行为,最高检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的意见》,根据未成年人行为的严重程度、心理偏常状况、日常表现情况等,依法采取责令严加管教、训诫、专门教育、专门矫治教育等分级分类的干预措施。今年拟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出台。

三是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深化诉源治理、促进标本兼治,是对未成年人最实在最有效的保护。比如,刚才提到了,最高检会同教育部建立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协作配合机制,就是协同共护、合力解决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辍学或者隐形辍学问题,减少辍学失管滑向犯罪的具体举措;再比如,以检察履职促推相关职能部门规范新业态治理,也是为了消除隐患、促进治理,营造更加健康、友好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四是深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通过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学季集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制作播出法治教育节目、共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以案释法、针对性普法,促进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护意识,引导未成年人远离违法犯罪,健康茁壮成长。

2024-03-01 10:37:30

中国妇女报记者: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案例是最好的法律教科书。刚才介绍了最高检发布此次指导性案例的背景和内容,能否进一步介绍一下,这批指导性案例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对于检察机关高质效办案的意义?

2024-03-01 10:38:52

缐杰:

编制本批案例的主要目的和意义在于:一是以指导性案例为牵引,推动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未成年人网络案件。编写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指导性案例,通过提炼推广体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特点的办案规则和有益经验,促进解决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诈骗、网络“隔空猥亵”、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防止沉迷网络等实务中的难点和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给各级检察机关办案履职提供示范借鉴和方向引领,把最高检党组关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落实落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优势,全面综合保护网络空间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编写这批指导性案例,体现检察机关注重依托办理未成年人网络犯罪和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强化系统审查、同步审查,拓宽发现公益诉讼等其他监督类线索,以未成年人“四大检察”综合履职,提升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检察工作实效。

三是积极践行检察机关能动履职,推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诉源治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关键在于推动建立清朗、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这批指导性案例体现了检察机关结合办案积极践行能动履职、诉源治理的理念。通过检察建议、会谈磋商、公益诉讼、法治进校园等多种形式,协同网信、电信等部门齐抓共管,推动压实信息安全管理、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和平台社会责任,积极促推诉源治理和标本兼治,助力补齐监管漏洞和短板,努力消除网络空间风险隐患。

四是强化检察机关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有力举措。今年1月1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这批指导性案例在强化部门协同、提升网络素养、涵养网络家风、防止网络沉迷等诸多方面,与《条例》精神契合、内容一致,并结合司法办案措施更为细化。制发这批指导性案例,也是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宣传落实《条例》的具体措施,有助于更好推进检察司法保护与网信等部门形成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合力,促进营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的良好氛围。

2024-03-01 10:45:25

法治日报记者: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国务院妇儿工委的重要职责,能否介绍一下妇儿工委在持续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2024-03-01 10:46:37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一级巡视员 许旭: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给予未成年人全方位关怀,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国务院妇儿工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第七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会同成员单位持续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一是增加成员单位,充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量。增加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机构作为委员会成员单位,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量。制定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成员单位职责,扣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责任链”。

二是加强部门协同,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组织实施《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推动成员单位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职责。配合出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参与实施《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参与推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促进建立涉校性侵沟通机制,推动充实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包”。支持全国妇联等单位开展寒暑假儿童关爱活动、“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等,加大协同育人合力。

三是发挥职能作用,推动解决未成年人保护重难点问题。会同民政部在妇儿工委下设立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小组,专题研究部署流动留守儿童工作,加强易受侵害未成年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召开专题会商会,就性侵、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校外培训乱象等部分儿童成长面临的突出问题研提举措;组织开展未成年人家庭监护调查研究,促进面临监护缺失或不当的未成年人获得有效监护,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和呵护。

四是注重上下联动,一体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指导各地科学编制实施儿童发展规划,将未成年人保护作为重点内容。把未成年人保护纳入平安中国建设考评,以考评促保护。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测评指标体系,促进形成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落实好《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会同成员单位共同推进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健全多部门合作机制,推进未成年人保护重点事项落地落实,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24-03-01 10:51:16

中国网记者:

学校是未成年人学习、成长的重要场所,学校在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防止未成年人网络沉迷方面需要做哪些工作?作为全国人大代表、中小学校长,请问您对广大中小学生上网、用网有什么寄语?

2024-03-01 10:53:48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沧州市第十六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唐景丽:

针对这个问题,我作为一线的教育工作者,有话说、也想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直以来,国家高度重视,也通过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给予未成年人特殊的保护。目前在校的未成年学生大部分都是00后、10后,他们是数字化长大的一代,从睁开眼睛认识世界就是通过网络。在这个过程当中,他们知识的增长、心理的成长、人格的完善及三观的形成等无不深受网络的影响。所以,我认为当今国家对网络保护的高度重视,是非常必要的。

我在教育一线,经常接触到孩子,其中2023年起码有两部法律法规进入到我的视线,并且我也在仔细认真地学习。其中一部是2021年实施的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这部法律原来有“四个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在这个基础上新增了“政府保护”和“网络保护”。另一部是2024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这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这部法规,提到了各保护主体的相关责任,这里面也包括了学校。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学校的“网络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一点规定是针对老师的——要合理利用网络进行教学,另一点是针对学生的——学生带智能终端进入学校的,要由学校统一管理。这两项规定,一方面要求学校和老师不能过度依赖网络教学,另一方面又规定学生要合理使用智能终端。对此,我的印象非常深刻,也带领全体老师进行了认真学习。《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也要求,学校应当将提高学生网络素养内容纳入教育教学活动,培养学生网络安全和网络法治意识。对此,我认为关键是提高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让他们不要沉迷于网络。

今天发布了五个指导性案例,这些案例中的孩子们,有的是误入歧途被蒙骗,有的是陷入手机沉迷、无法自拔,有的可能还受到了网络的严重侵害。看到这些案例,我的内心第一是“痛”,第二是“沉”。“痛”是心疼,“沉”是担心孩子的未来。在今天,我也了解到每个案例的最终结果,感受到全社会已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共识,也形成了共同保护的氛围。检察机关以及社会各方通过正义之举挽救孩子,帮助他们重归社会。我感动检察机关联合社会各方力量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责任担当,也更坚定了自身作为教育工作者的初心使命。每个家庭都有孩子,网络既然是大势所趋,不可避免,我们就要学会科学利用它、有效利用它。借今天的机会,给所有的孩子及家长提三点建议:

第一点关于网络内容,建议擦亮眼睛,明辨网络信息。网络信息非常庞杂、良莠不齐,网络软件也很多、真假难辨。在未成年人身心尚未成熟、识别能力不强的情况下,需要家长去帮助识别。未成年学生要注意使用正规的网络社交软件,做好个人隐私设置,不透露自己和家人、朋友的个人信息、隐私图像,不轻易添加、关注陌生人,不盲目相信网友提供的身份信息,不接受陌生网友线下见面的邀请。

第二点关于上网时间,建议绿色上网,拒绝网络沉迷。作为一线老师,也做过很多年的班主任,家里也有孩子,有一些心得分享给大家——建议所有的家庭和家长,可以和孩子们共商家庭用网规则,将家庭每一个成员用网的权利、责任明晰化,进而形成可执行的机制并共守;管理好上网时间,做好家庭用网计划,让孩子们养成良好的用网习惯;家长要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责任,遵从青少年模式行为指引,教育好孩子自觉远离网吧等不适合未成年人进入的网络服务营业场所,未经学校允许不将手机、平板电脑等带入课堂,特殊情况经允许带到学校的,要交给老师统一管理。家庭执行好以上几点,形成共识,相信孩子们会逐渐远离沉迷、科学用网。

第三点关于用网规则,建议遵守网络规则,传播社会正能量。每个人每天都要面对两个世界,一个是现实世界,另一个是虚拟网络世界。我认为两个世界规则是一致的,虽然网络无限,但自由有界。恪守道德、遵守法律是现实世界和网络世界都要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每个人要规范好自己在网络上的言行,文明用语、文明言行。要抵制网络不良信息和不良行为,不信谣、不传谣。同时利用网络平台传播正能量,为国家、为社会、为他人提供帮助、建言献策,在网络领域共同营造健康向上、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让网络空间充满正能量,高扬主旋律。

2024-03-01 11:10:59

李雪慧:

因为时间关系,提问就到这里。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家事”,也是“国事”。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保障儿童合法权益等要求,为新时代检察机关持续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明方向。下一步,我们将更加自觉扛起未成年人保护的检察责任,通过高质效履职办案,以未成年人检察司法保护推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携手相关部门更好护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发布人,也谢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参与!

2024-03-01 11:15:18

【责任编辑:殷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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