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办袁曙宏谈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实录

发布时间: 2014-12-16 14:14:17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法制办  |  责任编辑: 方青
关键词: 法制办 袁曙宏 推进 依法行政 建设 法治政府
  • 袁曙宏:

第一,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必须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现在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是什么呢?就是两个坚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什么是依法治国?这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它的主体是人民。依法执政主体是党,它是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执政的基本方式。依法行政是各级政府的基本准则。所以这三个方面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

2014-11-06 10:06:15

  • 袁曙宏:

另外,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国家就是我们的国家权力、国家机器都要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法治政府是法治国家的主体。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最多的是政府;法治社会是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的基础,我们讲无论是依法行政还是法治政府,都是依法治国、法治国家非常重要的方面。

2014-11-06 10:12:24

  • 袁曙宏:

第二,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我前面也讲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法治不保障不行,不引领不行,不规范不行。全面深化改革同样是如此,政府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线,是主力军,需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2014-11-06 10:14:39

  • 袁曙宏:

第三,我们现在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需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现在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权利意识空前高涨,对一分权利的坚持和争取,有时候超出了对一分利益的争取。所以政府如果不依法办事,人民群众身边在每一件小事当中感受不到公平正义,那他对政府就没有信心,对这个社会就会缺乏信心,那怎么能全面建成小康呢?全面建成小康不仅是物质的小康,也是公平正义的小康。所以我们要使人民活得更有尊严、更加幸福,需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2014-11-06 10:16:54

  • 美国全国公共广播电台记者:

我很感兴趣您说到“无禁止皆可为”,这是不是也能推到没有明文禁止,老百姓看不到的法律,就算不上依法办事。举例说,我从香港回来,我拿一个境外报纸,海关没收,他说这是禁刊,我说我看不到,他说不能给你看,我说哪能凭你嘴说。这算不算依法办事呢?因为你看不到那个规则,怎么能尊重它呢?

2014-11-06 10:19:13

  • 袁曙宏:

这位美国记者朋友,问了一个很有趣的问题,也是很重要的一个问题。“法无禁止皆可为”,我们讲的三个“为”是三句话,一个是政府法定职责必须为,第二个是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第三个是老百姓法无禁止皆可为。为什么这样规定?人民是权力的本体,人民通过立法机关制定法律,法律没有禁止的我就可以做,这是没有问题的,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现在也是这样的。

2014-11-06 10:20:28

  • 袁曙宏:

刚才讲的在海关碰到的这件事情,我想是应该有具体的法律法规规定,他应该是依法办事。但是他如果说了这句话,那么这句话是不准确的。我们现在所有的要老百姓遵守的法律法规必须都要公开,因为你是要老百姓遵守、执行的。这可能有他理解上的问题。这个原则,包括这个制度现在在中国都没有问题。

2014-11-06 10:23:24

  • 法制日报记者:

我有两个问题向您请教。第一个问题,这次全会的《决定》提出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怎么理解这里的法治思维?第二个问题,关于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现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作为我们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当中的重要一环,目前在全国推行的情况如何?为了避免它流于形式,在某些地方成为摆设,让它落到实处,我们下一步会不会出台相关规定来细化这一制度?谢谢。

2014-11-06 10:24:46

  • 袁曙宏:

法治思维,十八大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十八大之后,法治思维成了一个热词,现在“法治思维”用在各个方面,比如,运用法治思维履行政府职能,运用法治思维反对腐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治理雾霾等各方面。为什么它成为一个热词?就是我们经济社会发展已经到了新的阶段,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权利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我们再运用行政思维、权力思维甚至人治思维,按照命令方式来管理经济社会已经行不通了,必须运用法治思维。那么什么是法治思维呢?当然这个概念还没有各方面都完全接受的准确概念,我想它的核心要义就是我们的领导干部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必须以法律为根本准绳,必须把法治方式作为维护人民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一种思维方式。那么领导干部怎么提高法治思维水平?我觉得有五个要点是很重要的:

2014-11-06 10:25:37

  • 袁曙宏:

一是领导干部要学法、尊法,不学法、不尊重法律就没有法治思维,领导干部不信法,你怎么叫老百姓信法?信法不信法一看就知道了,是真信还是假信。法律条文就是一张纸,放到火上就烧了,放到水里就化了。法为什么能够有尊严、有权威,甚至有最高的尊严和权威,就是我们全体的国家机关、全体的领导干部、全体的人民群众都要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法律的权威,这样法律才有权威,才有尊严。

2014-11-06 10:28:27

  • 袁曙宏:

二是要坚持职权法定。各级政府到底有没有权力做这件事?职权是法定的,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三是坚持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你这个权是用在为老百姓服务的,不是耍威风、耍特权,不是为了封妻荫子、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四是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整天喊法治、讲法治,对别人讲法治,对自己搞人治,甚至在一个地方、一个部门搞专制,那就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014-11-06 10: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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