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发改委等介绍反垄断执法情况/实录

发布时间: 2014-09-26 11:01:49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魏博  |  责任编辑: 魏博
关键词: 商务部 发改委 反垄断 执法

国务院新闻办定于2014年9月11日(星期四)下午3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吹风会,请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尚明,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局长任爱荣介绍反垄断执法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

  • 胡凯红:

女士们、先生们,下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新闻办的吹风会。近期,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查处并公布了多起反垄断执法案件,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为此也有一些不同的解读。为了帮助大家了解有关情况,今天我们很高兴请来了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尚明先生,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先生,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局长任爱荣女士,请他们向大家介绍反垄断执法的工作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下面先请许昆林介绍情况。

2014-09-11 17:44:04

  • 许昆林:

很高兴参加今天的记者会,国家发改委负责反价格垄断方面的工作,我很乐意在今天回答在座记者有关这方面的所有问题。为了把时间留给大家,我就不多说了,谢谢大家!

2014-09-11 17:45:27

  • 尚明: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下午好!根据职责分工,商务部负责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根据《反垄断法》及其配套立法的规定,达到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要事先申报,商务部批准以后才可以实施,否则将构成违法,这是一种强制性的要求。另外,商务部还承担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具体工作,为了帮助大家理解,我简单介绍一下我们的工作情况。

2014-09-11 17:45:45

  • 尚明:

在立法方面,《反垄断法》的规定比较原则,6年来,商务部先后制定了10余件配套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增强了法律的可操作性,初步形成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法律体系。

在审查机制方面,为规范办案程序,商务部建立了商谈、立案、审查、监察等相互制约的工作流程,保证了案件审查的效率和质量。

在执法方面,到今年8月,《反垄断法》已经实施6周年,6年来,商务部共立案945件,审结875件,最近3年年均审结210件左右。6年来,商务部无条件批准849件案件,约占全部审结案件的97%;附条件批准4件,禁止2件,两者加起来约占全部审结案件的3%,这个比例和其他司法辖区反垄断执法机构附条件和禁止案件的比例大体一致。除了对经营者集中申报进行审查外,商务部还负责对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进行监管,并为此专门制定了配套立法和工作规则,依法查处未依法申报案件,商务部于今年5月1日开始对查处的未依法申报案件的审查决定予以公开。

在国际合作方面,商务部与欧美等多个司法辖区及有关国际组织建立了合作机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合作。下一步,商务部将进一步推进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谢谢大家,我愿意回答各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2014-09-11 17:46:11

  • 任爱荣:

大家好。按照《反垄断法》和国务院的职责分工,国家工商总局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根据执法需要,对于区域性垄断案件, 国家工商总局采取个案授权的方式,授权省级工商局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

2014-09-11 17:46:55

  • 任爱荣:

《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工商总局立案3件,授权省级工商局立案36件,共39件,其中外资案件只有2件(即由国家工商总局立案调查的微软、利乐涉嫌垄断案),仅占案件总数的5%,现已结案15件,中止调查1件。

2014-09-11 17:47:47

  • 任爱荣:

基于工商部门属于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这一职能定位,在市场监管方面,我们除了履行反垄断职能以外,还负责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仿冒、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公用企业和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经营者限制竞争等)、流通领域商品质量 、无照经营、商标广告违法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进行监管。今年上半年,全系统共查处相关违法行为28.2万件,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共计27.7亿元,有效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2014-09-11 17:4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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