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他被指控涉嫌窃取国家秘密,那么你能否阐述一下国家秘密的性质?是指铁矿或其他什么信息么?中方和澳方政府进行了怎样的沟通?这件事情是否会影响中澳关系?
答:关于什么是国家秘密,各国都有基本的常识、共识,中国的法律也有明确规定。中国有关部门是在掌握确凿证据的基础上,对胡士泰等人依法采取行动的。我想强调,这是一个司法个案,应该依法处理。
问:你能否证实他们不仅仅是被拘留,而是被正式逮捕了?
答:我再重复一遍,中国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对胡士泰等人进行刑事拘留。
问:关于力拓员工被拘留一事,澳方领事官员何时能够探视胡士泰?胡何时能见到律师?
答:你提到的这些在审理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有关部门会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予以处理。
问:乌鲁木齐市市委书记昨晚说将会依法严惩犯罪分子,这意味很多人会被判死刑。如果热比亚被认定策划了这起暴力事件,中国政府是否要求美国政府将其引渡?
答:相同的问题在本周二的记者会上有记者问过,我也回答了,我在此不想重复了。关于司法方面的具体问题,建议你去问司法部门。
问:在“7·5”暴力事件发生后,有没有出现外国人伤亡的情况?
答:“7·5”暴力事件发生后,我们非常关心在乌鲁木齐外国人的安全。经过我们向有关部门了解,目前还没有发现外国人伤亡的情况。今后如果发现有这方面的情况,我们会及时通报有关国家的驻华外交机构。
问:“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与许多国家有联系,比如美国、德国、巴基斯坦、塔吉克斯坦等,中方是否会要求上述国家协助调查“世维会”与维族极端分裂组织的关系?去年,中国公安部公布了一些“东突”恐怖分子名单,并称这些人曾在邻国受训,中方是否就此与有关国家进行沟通?
答:我想强调指出的是,恐怖主义是国际社会的公敌,“三股势力”,即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恐怖势力,是包括中国和有关国家在内的本地区的公害。所以,在打击“恐怖主义”、打击“三股势力”方面,国际上应该用同一个声音,采取一致的行动,要加强合作,不能搞“双重标准”。中国一向积极支持和参与国际的反恐怖合作,无论是在联合国框架内,还是在同周边国家的合作中,反恐执法合作是一项越来越重要的内容。关于你提到的中国的一些民族分裂分子、“三股势力”的成员,我们掌握了很多证据证明,这些人在境外接受像“基地”组织这类恐怖组织的训练,和境外的“三股势力”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在这方面一直主张有关国家应该加强合作,维护我们共同的安宁,维护本地区的稳定和安宁。
问:澳大利亚有人揣测说力拓员工被捕可能是中方对中铝公司收购力拓股权被拒事的报复,你对此有何评论?另外,澳方政界人士称,中资公司今后在澳投资可能因此受到影响,你对此是否感到担忧?
答:我想指出的是,胡士泰等人被刑事拘留是一起司法个案。中国有关部门是在掌握了确凿的证据,证明他们为境外刺探、窃取中国国家秘密,给中国的经济利益和经济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的情况下,依法对他们采取了行动。
至于中国和澳大利亚之间的经贸合作,包括两国企业之间的合作,我们一如既往地持积极的态度,因为这种合作不仅有利于中国,也有利于澳大利亚,是互利双赢的。不能把这样一起司法个案无限扩大,甚至政治化,这也不利于澳大利亚。
如果没有问题了,谢谢大家。再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