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就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举行发布会
2月22日(星期三)上午10时,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锡文介绍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郭卫民]: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昨天已正式公布了。今天我们很高兴请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也是我们的农业农村问题专家陈锡文先生同大家见面,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很多记者都很熟悉陈锡文先生,这是他连续第三年出席国务院新闻办的发布会,向大家介绍有关中共中央“一号文件”的情况,现在我们请陈锡文先生做介绍。
(2006-02-22 09:45:44)
[陈锡文]:
谢谢郭先生,大家早上好。大家都知道,昨天下午新华社已经全文播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这个《意见》就是中共中央2006年的一号文件。自2004年以来,中共中央为指导农业、农村工作连续三年发出一号文件,这是第三个。
联系到整个农村的改革,很多记者都知道,在八十年代中共中央曾经为指导农村农业工作连续发了五个一号文件,从1982年到1986年,每年的一号文件都是关于农村的。从2004年到2006年,每年的一号文件又是指导农村农业工作的。可见这个阶段,中国的党和政府对农业农村工作确实是特别重视。
这个文件今天都已经在主要的媒体上全文发表了,比较长,大家可能都看到了,一共分了八个部分,32条内容。为了便于大家了解这个文件的目的和基本内容,我现作一些背景介绍。材料大家手里都有了,我不一定照着念,简单讲讲。
(2006-02-22 09:57:16)
[陈锡文]:
首先大家都比较了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提法,对于大家来讲这并不是一个新的概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五十多年的历史中,据我们现在查到的党和政府的文献来看,在五十年代中期,党中央和国务院就提出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即使在改革开放这二十多年的时间里,党和国家的很多重要文件里也多次提出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次200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提出。它的背景也是大家了解的,就是去年十月,中共中央召开了第十六届五中全会,五中全会主要是审议了中共中央《关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在这个建议中,明确提出了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06-02-22 10:01:14)
[陈锡文]:
正是根据去年十月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的要求,在去年年底中央召开农村工作会议,以及制定2006年的“一号文件”的时候,就明确提出要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放到一个突出的重要位置。
从这个角度去讲,我个人觉得,这次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以前几次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从联系的角度讲,它作为一个目标,从引导中国农民追求美好憧憬来讲是一脉相承的。
(2006-02-22 10:03:17)
[陈锡文]:
但是从区别来讲,过去我们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比如五十年代中期,主要强调的是农村生产关系的一些变化,比如说把私有的土地变成了集体所有,比如说个体经营变成了农村合作社和人民公社的统一经营,这是一方面,是一部分人对当时新农村建设的一种理解。
第二方面,是由于当时的国力,特别是政府的财力明显还不够强,因此农村的建设主要还是依靠农民自己的力量来建设。这次提出来,在背景上就跟过去有了相当大的不同。农村的生产关系现在是明确的,也是稳定的,也将是长期坚持的,这种生产关系体现在土地问题上,就是由我国的宪法规定的,农村将长期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体制。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这次提出的新农村建设不会涉及生产资料方面的变化。
另一方面,最近这些年来,由于改革开放,中国经济实力确实有了明显增强,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各级政府逐渐具备了对农村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更多财力方面支持的能力。所以我们说,这次的新农村建设,不单单是提出了一个努力的方向,不单单是给农民提供了一个美好的憧憬,而且是要把新农村建设作为各级党和政府,作为引导社会各个方面,大家共同参与,积极把这项事业推向前进的这样一个很有现实感也很有紧迫感的任务。这是跟以前相比而言的联系和区别。
(2006-02-22 10:07:31)
[陈锡文]:
从中国的历史来看,我主要是讲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大家都知道,那时候中国的工业化、城镇化水平都非常低,讲生产产值的话,现代工业的产值在当时的工农业总产值中只占20%左右;城市化的水平也相当低,当时城镇人口只占总人口的10%左右。要建设一个现代化国家,把一个农业国逐步改造成为一个工业国,当然就要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而资金从哪里来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因此从五十年代、六十年代一直到七八十年代,在中国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过程中,农村成为一个提供积累资金的重要方面。所以可以这么说,中国如今有一个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有一批比较漂亮也比较现代化的城市,它和中国广大农民作出的巨大贡献是密不可分的。
(2006-02-22 10:10:32)
[陈锡文]:
但是问题是,城市在发展、工业在发展,国家的实力在不断增强,我们今后的发展战略到底是还要让农民为城市和工业的发展做贡献呢,还是应该由工业和城市的经济更多地带动农村、帮助农民?正是在这样一个关键时刻,党的领导层经过对整个经济进行分析,明确提出中国已经到了以工业去促进农业、以城市带动农村发展的阶段。这个判断是2004年底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当时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来的,由此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现实的判断。正是围绕着这一条,十六届五中全会才明确提出了从“十一五”开始,我们要加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力度。
(2006-02-22 10:12:40)
[陈锡文]:
提出新农村建设当然有各种各样的原因,我在材料里写了五个方面,资料大家都有,我就点一下题目:1.由于目前我国农业基础还比较薄弱,还不能适应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特别是从粮食角度来看,虽然我们现在的粮食产量这几年有比较明显的恢复,去年的粮食总产量达到了4.84亿吨,和2003年相比,大概增加了5000多万吨,增幅是比较明显的。但即使是这样,还比我们历史上最高的年分1998年低了2800多万吨,同时4.84亿吨的产量对于国内的需求来说还不能满足,还要继续增加进口。因此为了保证中国的农业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首先还要进一步加强农业,搞好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的科技进步,转变农业的增长方式,逐步建设中国的现代农业,这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2006-02-22 10:16:30)
[陈锡文]:
2.我们必须很现实也很客观地承认,我们现在的城乡差距还是在继续扩大。这对于建设整个民族的现代化的社会,对于构建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来说,应该说是一个不利因素,所以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城乡差距问题,努力缩小这个差距。城乡差距表现在很多方面,最突出的是两个方面,一是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前些日子看到利得税局长在这里公布的一些数字,大家也比较清楚。去年全国农民人均收入是3255元钱,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0493元钱,绝对值差距达到了7283元钱,相对差距是3.22:1;而且特别重要的是,这个差距和改革之初相比是扩大了而不是缩小了。改革之初,中国城乡人均收入水平都很低,1978年的时候,农民人均收入是134元钱,而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是343元钱,绝对差距是209元钱,相对差距是1:2.57,刚才我讲到,现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超过了7000元钱,相对收入差距也超过了3.2,这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也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所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当然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是问题的严重性确实应该引起方方面面的高度重视。
(2006-02-22 10:19:25)
[陈锡文]:
另一个方面,除了经济收入差距之外,就是农民享受到的政府提供的公共品,比如教育、卫生、文化等等,这些方面和城市差距非常大,甚至这方面的差距超过了在收入方面的差距。所以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也是加快教育、卫生等等事业的发展。
(2006-02-22 10:21:36)
[陈锡文]:
3.我国已经初步具备了加大对农业农村发展支持力度的财政能力。我这里提供了一些数据,我就不再念了,大家都能通过这些数据看到,在过去的第十个五年计划期间,中国经济由于高速的增长,无论是GDP也好还是政府的财政收入也好,还是整个社会的投资规模也好,五年之内都提高了一倍以上。这么短的时间内能实现这样快的发展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因此怎么能够让农村在这种快速增长中得到更多的发展,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的问题。
(2006-02-22 10:22:25)
[陈锡文]:
4.关系到中国经济增长中一个基本方针的实现,就是扩大内需的方针。中国经济要增长,当然要努力地引进外资,积极地扩大国外市场。但是中国是一个有着13亿人口的国家,因此扩大内需还是中国最基本的方针。从这些年的经济增长来看,经济学家们一般讲到增长的三驾马车,投资、消费和对外贸易,从这三方面来看,大家能感觉到,投资和外贸对中国GDP的增长起的作用相对大一些,而国内需求的增长相对起的作用没有那两项大。
之所以会形成这样的格局,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在大多数人生活着的农村地区,它的市场所占的份额相对比较低,关键是农民的收入水平低。真正要打开这个市场,就是让占中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更快富裕起来,他们如果有了足够的购买力,中国的市场才能真正打开,扩大内需的方针才能真正落到实处,这对中国的长远发展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
(2006-02-22 10:22:49)
[陈锡文]:
5.现在提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它的宗旨就是要逐步缩小城乡之间的这种发展差距,要让农民和城市居民一样作为公民能够公平地享受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成果,这样才能建设成一个公平、公正、和谐的社会。
当然,理由还有很多,我想最主要的是这几个方面的理由。
(2006-02-22 10:24:46)
[陈锡文]:
刚才介绍了为什么要建设新农村,大家也很关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到底都包括哪些目标、哪些内容、哪些任务和应该怎么样去推进,这个问题在文件里已经有了比较详细的叙述,我就不展开讲了。从内容上讲,大概提到了这么几个方面,我概括为5个方面:
(2006-02-22 10:26:00)
[陈锡文]:
1.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完整的、系统的内容,不是只强调农村某一方面的建设。也就是说,我们大家讲到的,从五中全会就提出来新农村建设总的要求有五句话,有一些报道农村的记者朋友们大概很熟悉,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五句话讲到了整个经济的发展,讲到了农民收入的提高,生活质量的提高,讲到了农村整体面貌、环境的变化,讲到了农民素质的提高,也讲到了农村的管理、民主政治的推进问题。
(2006-02-22 10:26:24)
[陈锡文]:
2.从具体的工作推进去讲,今年“一号文件”里也明确提出,要协调推进五个方面的建设,第一个当然是经济建设,第二是农村的政治建设,第三是文化建设,第四是社会建设,第五是农村基层的党的组织建设,能够让农村基层的党组织真正成为带领农民建设新农村的领导力。
(2006-02-22 10:27:58)
[陈锡文]:
3.在推进新农村的建设中,中央明确提出了一些重要原则,有五个大的原则:推进新农村建设一定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如果仅仅理解为盖房子、收入等等,没有经济实力的话,一个是在搞的过程当中可能加重农民的负担,甚至可能加重负债,另外没有经济基础的话,即使搞了也维持不了多久,所以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长的基础上,才能改变农村的面貌,也才可能持之以恒地搞下去。
二是必须坚持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我一开头就讲到,农村实行以家庭经营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方针体制,这是宪法规定的,不能因为搞新农村就错误理解为不搞家庭经营了。
三是农村和城市相比,落后的方面很多,到底从哪方面入手,中央文件讲得很清楚,要以人为本,从农民最希望、最迫切要求解决的那些生产生活中的现实问题入手。比如有的地方农民道路不通,他非常希望尽快修通道路;有的地方电不通,希望尽快解决电的问题;还有看电视、对外交通、清洁的水等等问题,以及农村普遍关心的教育和卫生问题,帮助他们解决。
(2006-02-22 10:28:35)
[陈锡文]:
四是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好科学的规划。规划要统一制定,任务要一项一项落实,工作要逐步推进,而且要坚持从当地的实际出发,不能盲目地照搬照用别的地方的经验。
五是要坚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主要是三方面的力量,一方面是农民建设自己的家园,当然首先要动员农民,调用农民的积极性,依靠他们自己的劳动推进农村的建设。二是财政实力增强了,国家要给予农民支持和帮助。三是整个社会,特别是城市各个方面,城市的企业也好,城市的普通居民也好,如果有可能,也多动员他们力所能及地帮助农村发展作出一些贡献。
(2006-02-22 10:30:35)
[陈锡文]:
4.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中央要求必须做到“五要五不要”:第一就是要追求实效,不要搞形式主义。中国过去在基层和社会各个方面形成了一些不太好的做法,往往一件大的事情提出来之后,有一些地方追求表面的变化而不追求实效。新农村建设,中央要求一定要追求实效,而不是追求形式主义。
第二是明确强调要从自己的实际承受能力出发,不要盲目攀比。前些日子大家在电视里也看到,在报道新农村建设中,有很多典型的农村建的非常漂亮,居住的房子甚至比城里都漂亮,普通农民住的房子可能比部长们住的都好,这样一些典型确实是他们长期艰苦奋斗的结果,造成这些典型也有它的特殊历史背景和条件,每个农村都去学不现实,容易造成劳民伤财。
第三是要因地制宜,从自己的实际出发,各地农村发展状况是不一样的,如何从自己的实际出发,这一条对中国确实是关系重大,尤其是新农村建设中。为什么提新农村建设,而不是新城市建设?既然是新农村建设,建完了应该还是农村,应该还是方便农民的生产生活,还能体现农村的特点,保留住农村的那些优良传统。还有一条就是一定要和农民进行充分的协商,先搞哪些,后搞哪些,而不能靠强迫命令的办法。
第五个就是一定要引导和扶持,不要包办代替,有些地方当地政府实力比较强,或者当地有几个企业大老板愿意出钱,帮农民把房子都盖了,当然也好。但是中央更关心的,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还有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培育新型农民,要在农村建设中提高农民素质,这就不能搞包办代替,而是要引导扶持。
(2006-02-22 10:31:20)
[陈锡文]:
5.五大目标很清楚,一是农村生产力要得到发展,第二农民生活水平要得到提高,第三是农村基础设施改善,第四农村社会事业得到发展,第五基层的民主政治建设要推向前进。
涉及到几亿农民的这样一件大事怎么得到推进?中央反复强调的,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根据这样一个基本的要求去推进才有可能,光让农民自己搞就跟以前一样了。在这样一个大的背景之下,我觉得很重要的是要从五个方面来考虑:
(2006-02-22 10:33:40)
[陈锡文]:
1.作为政府的投入来说,要建立一个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建立一个长期的政府对农业农村增加投入的机制,无论是财政的支出还是国家固定资产的投资,以及各个金融机构贷款发放的投向,都应该逐步增加,并且形成一个支持农村的长效机制。
2.党和政府所有的工作部门都要明确自身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责任和任务,并且相互之间协调,形成合力,去推动新农村建设。我们党和政府的部门是相当多的,不能说哪个部门只为城里设的,所有部门在新农村建设中都有自己的责任和任务,这一点必须明确。
3.还要形成一个调动农民积极性,让他们建设自己美好的家园辛勤劳动,这样一个激励机制。
4.要形成一个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参与机制。
5.新农村建设的最终目标就是建立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经济和社会管理体制,这当然需要相当一段时间的努力才能做到。
我把主要的内容做了一个概括的介绍,大家有什么问题,我能回答的尽力回答。谢谢大家。
(2006-02-22 10:34:22)
[郭卫民]:
刚才陈锡文先生就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了介绍,虽然时间长了一点,但是从大家的关注度看,大家还是很感兴趣的。现在开始提问,提问之前请报一下新闻机构,另外请只提一个问题。
(2006-02-22 10:35:25)
[合众国际社记者]:
我有三个问题。第一,为了帮助工业带动农业,城市带动农村,政府在2006年到底准备花多少钱?第二,在您的介绍当中提到了“五要五不要”,“五大目标”,其中包括了民主协商和防止强制命令,我想问的是,现在强制命令在农村是多大的问题?第三,在农村如何推动基层民主建设?
(2006-02-22 10:36:12)
[陈锡文]:
一号文件里大家都看到了,投资问题中央提出了三个明确要求,第一就是财政用于新增加对农业的支出要高出上一年。第二是国家的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比重要比上一年提高。第三是国家的基本建设投资直接用于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的绝对额要比上一年增加。具体增加多少钱,可能要到下个月,人民代表大会开完,真正的预算报告出来之后才能知道,我大概也要到那时候才能知道。
第二个问题,关于强迫命令的事,这个问题我自己感觉到,在税费改革之后,发生的程度比以前明显减轻了,但是在一些地方还是存在。在一号文件中提出来要民主协商,不强迫命令,主要还是一种提醒。
(2006-02-22 10:37:13)
[陈锡文]:
关于基层民主政治问题,从八十年代中期,中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之后,农村的村民自治制度,我们也把它理解为农村推进政治民主的重要方面,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应该说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绩。
最近两年,中央政府正在农村推行村务公开的民主管理制度,也就是把村里要办的事情,特别是农村集体组织的财务情况明确向村民公开,通过这样的方式让农民更多地参与和监督村里的事务。因此,这次提出的新农村建设的五句话的“要求”,把管理民主放在里面,其实也表明了中央政府对建设好基层民主政治的高度重视。
(2006-02-22 10:38:44)
[中央电视台记者]:
现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当中,有一些地方有这样一种做法,他把村民从原来住的宅基地里集中起来搬到村里新建的楼房里居住,为什么这样做呢?理由是这样既有利于改善村民的居住条件,也有利于集约使用土地,这个做法是否符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呢?
(2006-02-22 10:40:15)
[陈锡文]:
我也注意到有些地方最近一段时期提出了建设农村的小社区,在这个前提下,把一些村合并到一起,这样就涉及到农民要搬家,老房子要拆掉建新房,这样一种现象在中国各地区差别很大的情况下首先是不能一概而论的。
我想,要具体分析,至少涉及到三个方面:
(2006-02-22 10:41:30)
[陈锡文]:
第一,这个地方这样做有没有这样的经济条件,农民会不会因此受到财产方面的损失,或者加重负担,或者让村集体负债更多?如果确实有经济条件就另当别论,没有经济条件,可能就是刚才那位先生讲的是一种强迫命令了。
第二,即使有经济条件,也要考虑到法律赋予农民的权利。农民的宅基地是依照法律规定审批给他长期适用的,往往农民就在他宅基地附近还有他的承包地,如果都并起来,有些地方可能要收去给别人使用,这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因此要这样做,必须符合法律的程序和法律的规定。
(2006-02-22 10:42:00)
[陈锡文]:
第三,就像我刚才讲到的,农民的居住条件要体现农业的特色、农村的特色,要方便农民生产生活。我看到一些地方,建了十几层或者二十几层的高楼,让农民坐电梯上下楼,拿着镰刀、锄头,就很不方便。另外农民可能还有一些秸秆等等要堆放,有的还要养家禽、家畜等等。所以新农村建设一定要让农民得到实惠,如果建完了很漂亮,对他不方便,我想农民不会满意的。
(2006-02-22 10:43:09)
[香港凤凰卫视记者]:
我看到一个统计数据,目前因为征地引发的农村的群体性事件已经占到全部农村群体性事件的65%以上,而且看到不少的事件引发了当地警察和村民的流血性冲突,征地纠纷目前成了农村最不稳定的因素、焦点问题。我想提出新农村建设的时候,国家将采取怎样的措施切实保障农民的权益,失地农民的补偿怎样得到保障呢?谢谢。
(2006-02-22 10:44:14)
[陈锡文]:
关于在城市和工业发展中征用农民的土地引出的一些矛盾,确实在一个时期以来引起了社会各方面高度关注,也确实是当前引起农村某些地方不稳定的一个因素。现在为了城市建设和工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每年大概从农民那里征用的土地将近20万公顷。
在工业化、城市化过程当中征地,最重要的是处理好几方面的矛盾:第一是耕地的减少和确保农业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的问题;第二是对被征地农民的经济补偿问题;第三是失去土地之后的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问题。因此,经济发展要尽可能少占用耕地,这一条是非常明确的,中国政府将继续坚持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2006-02-22 10:45:25)
[陈锡文]:
对于失地农民的补偿,在2004年底,国务院就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根据当地的实际状况,提高对农民的补偿标准。另外强调对失去土地的农民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安置,同时明确提出了对失去土地的农民全部纳入当地城镇的社会保障体系。最终还要提出来将逐步推行征地制度本身的改革。这里的核心就是建设用地是不是都要由国家来垄断,就是都由国家征收过来之后再提供给开发商使用,实际上就等于农村集体使用的土地能不能直接进入建设市场的问题。这件事情关系非常大,一旦失控的话,中国宝贵的土地资源将会大量流失,所以如果没有很好的控制办法的话,改革只能是渐进的,而且这里面涉及到很多具体的法律问题。所以当前实际上在进行的就是这三方面:第一是提高对农民失地的补偿标准;第二对失地农民做好就业的安置和培训;第三是把失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制。
(2006-02-22 10:46:22)
[《金融时报》记者]:
第一,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当中,是不是农民的数量会减少?第二,关于土地买卖权的问题,农民是不是能够像城里人买房和卖房一样买卖他的土地?这样的话,城乡之间的土地价格就不会差距那么大,而且当地官员也不会由于把农民的土地转成非农用土地过程当中产生腐败现象。
(2006-02-22 10:48:05)
[陈锡文]:
关于农民数量,从国家公布的数字和统计局统计数据的情况来看,农民数量正在逐步减少,我想以后新农村建设后,农民的数量还会继续减少。这方面的统计是从两方面进行的:一是统计他的户籍,从户籍管理的角度来看,中国的农村人口现在有9.4亿;二是从现实的居住地统计,这几年公布的主要数字是从居住情况来统计的,按这个标准,现在真正长期居住在农村的农民大概是7.5亿左右。所以也可以这样认为,大约有2亿农民由于劳动就业的流动以及行政区域的变化,实际上已经不在农村了,这个过程我想今后还会继续下去。
当然,这里有两点是要说明的。第一,不是说所有离开农村的农民都有机会或者是都受政府鼓励进入大城市,因为大城市的基础设施和就业条件毕竟很有限,因此中央政府提出,既要保障进入大城市工作的农民工的权益,也鼓励农民就近转入非农产业就业。
(2006-02-22 10:48:58)
[陈锡文]:
第二,尽管在城市化推进中农民的比重在不断下降,但是由于中国人口的巨大,即使过了二三十年,那时候中国城市化率提高到60%,在农村还会有大量的人口,因为即使40%的人居住在农村,到2030年前后,如果中国总人口有15亿的话,在农村还有6亿人,因此为了6亿人有更好的生产生活条件,我们也必须进行新农村建设。
您提的第二个问题,实际上我刚才已经说到了,中国的宪法规定,土地所有权不许买卖,从这个角度去看,我想新农村建设的整个方案设计中,大概现在还没有涉及到农民可以自由买卖土地的问题。当然以后征地制度怎么改革,就像我刚才讲到的,还在进行进一步研究。
(2006-02-22 10:51:05)
[《新京报》记者]:
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第一年,全国将全面免征农业税,我留意到陈主任在接受采访的时候也提过,取消农业税的积极意义显而易见,但是又会使农村原有的深层次矛盾凸现,其中包括如何遏制各种乱收费、乱摊派和乱罚款卷土重来,避免农民反弹,请问中央在这方面会有哪些具体的措施?
(2006-02-22 10:52:16)
[陈锡文]:
我想主要是采取三项措施,现在都在不断推进之中:第一,增加中央和省市政府的财政对农村基层的转移支付。据我了解,2006年当年,中央政府为了农村税费改革给予基层的专项转移支付是780多亿元。在省和市两级政府对农村基层的转移支付预计250亿元左右,合起来两项大概超过1000亿元。这和过去农民的负担相比,税费改革之前农民的负担,据主管部门当时的调查,1998年的时候,农民的全部负担大概是1200亿元,所以由上级政府给予基层的转移支付,中间大概有100多亿元的缺口。第二,针对这样一个缺口,当然不完全是因为这个缺口,而是为了转变基层政府的职能,正在推进乡镇机构的改革和人员的精简。通过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机构和人员的精简,在这方面无效的开支可以被挤压出去。
(2006-02-22 10:53:06)
[陈锡文]:
针对你刚才讲到的农民负担可能反弹的可能性,中央政府已经明确提出要继续抓好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其中主要建立四项制度:第一,要建立涉农收费的公示制度,现在农民种地是不交税的,但是其他方面还有一些费税,而且有一些费用,比如说灌溉用水,拖拉机运输上路等等费用,到底收多少钱,什么钱是可以收的,必须向农民公示。
(2006-02-22 10:57:04)
[陈锡文]:
第二,农民的经济负担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教育,所以提出了要建立农村学校收费的一费制,只许按中央的规定交一笔钱,交完就完了。这个制度正在建设过程中,现在又有了新的发展,从今年开始,中西部地区的省份将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学杂费,明年开始,全国都实行这项制度,因此教育收费重的问题可望得到解决。
第三,农村基层的负担有很大一方面,有点不好意思,和媒体有点关系,让农村基层组织订了很多他们不愿意订不愿意读的报刊杂志,因此我们定了报刊费用限额制,不能让人家订不愿意订的报刊杂志。
第四,如果出现了由于加重农民负担而发生案件的情况,对相关的领导人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相信通过这几方面的建设,再加上刚才讲到的推行农村基层民主,实行村务公开的制度,对于农民负担反弹的问题,我们是有信心遏制住的。
(2006-02-22 10:57:43)
[《新京报》记者]:
我有个问题问陈主任,有消息说全国人大正在着手推进农村金融合作法的立法,请证实一下这个消息是否确实?如果确实有的话,请问目前的进展情况,以及这样的法律什么时候能够推出?
(2006-02-22 11:02:56)
[陈锡文]:
据我所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列入立法计划的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法,现在还是在起草过程中,但是至于你讲的农村合作金融问题,我想其实今天公布的“一号文件”里就涉及到了,在有关部门制定了相关监管规则之后,要允许农村开办多种所有制的农村金融组织。
(2006-02-22 11:03:37)
[路透社记者]:
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到现在有很多的贷款都是流向了农村,特别是农业的发展。那么政府的目标是什么?第二,关于农村政府的金融状况、财政状况,你刚才说到,有些农村的基层政府有很多负债,政府如何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2006-02-22 11:04:36)
[陈锡文]:
金融对农业的支持是至关重要的,从目前情况来看,是明显不足的,因此怎么样加强金融对农村的支持是新农村建设中要研究的一个重大的问题。据我了解,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关于改革和发展农村金融的内容和它所占的篇幅是最近这三个“一号文件”中最多的。因为涉及到很多方面,我就不具体解释了,可以肯定的一条就是,要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不断地改革和完善农村金融体制,使得农村能够获得更多一些金融方面的支持。
(2006-02-22 11:06:17)
[陈锡文]:
第二方面,您讲到的农村的负债,确实是制约当前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个比较突出的因素,这些负债的总额,据有关主管部门在九十年代末做的调查,当时大概是三千六百亿元。造成这些负债的原因很复杂,大概有三个方面,一是我刚才讲到的,以前农村搞很多公共事业,包括基础设施、社会事业,政府给的钱很少,主要是靠农民自己,像修建学校、修建道路等等,有一部分的负债是由此造成的。
(2006-02-22 11:07:39)
[陈锡文]:
第二方面的原因,是乡镇政府和村一级的组织角色错位,他错误地把自己作为投资主体,向银行贷款搞企业,或者给已有的企业作为投资的担保,结果企业经营不善,破产了,因此负债。
(2006-02-22 11:08:43)
[陈锡文]:
第三方面是由于管理不善、制度不严造成的,比如有些拿了贷款出去考察,实际上是变相旅游,甚至有一些吃喝,这是第三方面的原因。
因此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来,今年首先是要清理这些债,总量多少?什么原因造成的?债权债务关系怎么样?只有在清理之后,中央才能进一步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当然个别地方也在进行实验。
(2006-02-22 11:09:42)
[新加坡《联合早报》记者]:
前面您说的中国执行全世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我想进一步了解一下有哪些保护方面?另外全世界最严格的这个标准是怎样的?
(2006-02-22 11:11:17)
[陈锡文]:
这个严格程度,你如果看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就能得出这个结论,其中最重要的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方面,所有要把农村耕地转为城市工业建设用地的过程中,我们的五级政府中有三级政府是没有任何审批权限的,乡政府、县政府和市政府都没有,只有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才有。第二方面,省级政府虽然有土地审批的权限,就是农地转为建设用地,但是给他的权力是非常有限的:1.如果列入基本农田的,省级政府没有权利审批。2.审批非基本农田的耕地,省级政府最大的权限是35公顷。3.如果审批荒地,省级政府有75公顷的权利。基本农田必须由中央政府来审批,如果超过我刚才讲到的普通农田35公顷、荒地75公顷,都必须由中央政府来批。
(2006-02-22 11:12:13)
[陈锡文]:
在我国的《刑法》中还可以看到,依据《刑法》对土地犯罪的条例,据我所知,这个条例在别的国家很少能够见得到,我们有三项土地犯罪的条款:第一是破坏耕地罪,第二是违法买卖土地罪,第三是营私舞弊、违法审批土地罪,这就涉及到政府官员。所以我想从这两部法律有关土地问题的规定来看,从制度上讲可以说我们是实行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当然在现实的执行过程当中,怎么把这些制度变为各级政府、各个投资主体以及全体公民自觉的行为,这还是一个很艰难的过程。
(2006-02-22 11:15:44)
[郭卫民]:
最后一个问题。
(2006-02-22 11:18:35)
[香港《大公报》记者]:
中央“一号文件”的出台以农业为重点,当然是数以十亿计的农民感到非常高兴的事情,但是农村城市化建设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农村户籍改革的问题,在中央规划中是不是会考虑在今后逐步把农业户籍转化成为城市户籍?如果有的话,每年大概的比例或幅度是多少?
(2006-02-22 11:19:14)
[陈锡文]:
首先,在户籍制度改革方面,小城镇和小城市的户籍实际上早就已经放开了,公安部在2002年就作出过明确的规定,对于进入小城镇和县级市的市区的农民,只要他有稳定的居住地,有稳定的就业或者稳定的收入来源,就可以根据他自己的意愿举家迁入或者个人迁入。
其次,已经有不少地级市和省会城市也在推行基本放开的户籍制度,省会城市比如说郑州,地级市比如说浙江的湖州等等,也已经依据相同的条件,就是居住地、收入和就业的条件,可以根据本人的意愿来迁入。
第三,户籍制度的改革之所以不由中央政府来统一规定,而允许各地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向前推进,最主要是户籍的问题涉及到相当复杂的一系列利益关系。
(2006-02-22 11:20:45)
[陈锡文]:
社会之所以把户籍制度看得这么重,倒不是因为户籍制度是中国独有的,我了解世界上还有其他不少国家也实行了户籍制度,而关键是我们在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在户籍制度上面附加了很多带有利益性的东西。比如说你只有有了城市户口才有可能在城市的企事业单位招工的时候去报名就业,也只有有了城市户口,你才有可能在城市分配到住房以及其他各种机会,包括一些社会保障,这是过去的体制下形成的。但是在改革的过程中,这些东西在慢慢地剥离,所以对于农民来说——我了解到有些农民,当然不是全部,对城市户籍并不大感兴趣,很重要的原因是,你现在办了城市户口,没有人给你分配住房,也没有人保障你就业,也没有保证你可以进入城市的社会保障。所以有农民说,即使再便宜,让我花钱买一张没有用的纸,我也不买。所以户籍制度的改革涉及到各个地区很多不同的情况,将会逐步推进。
(2006-02-22 11:22:06)
[郭卫民]:
好,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
(2006-02-22 1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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