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8%的人承认自己“隔三岔五就会收到垃圾短信” 只有7.2%的人表示“为了对付短信犯罪,我愿意牺牲个人隐私和通信自由”
2005年12月初,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和中国银监会联合宣布,在全国范围内整治手机违法短信息。信息产业部日前也放出风声,称正在起草《通信短信息管理办法》,以后手机用户将实行新的实名制管理。
这场事关近3亿手机用户的浩大工程,一时间掀起了关于手机实名制的热烈讨论。12月13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搜狐新闻中心合作实施的一项在线调查(截至记者发稿时,共有1911人参与)显示,44.9%的人赞成实行手机实名制,42.1%的人持反对意见,另有13.0%的人表示“说不好”。
之所以赞成,公众的一个普遍反应是对手机里频繁出现的垃圾短信感到头疼。今年国庆期间,北京的绝大多数手机用户都收到了“您在双安商场用银行卡消费5000元,请您与××联系……”之类的短信,让人匪夷所思。
调查中,74.8%的人表示自己“隔三岔五就会收到垃圾短信”,23.8%的人“偶尔会收到”,“从没收到过”的人只有1.4%。
目前,手机非法短信的形式主要有三类:一是欺诈性,以非法经营为目的,如手机中奖的短信等;第二,发送不良的内容,如色情,危害用户人身权利;第三,公害性的短信,包括散布谣言、散布恐怖信息,还有卖假证、假药、走私军火的短信等。
面对这样的社会公害,7.2%的人表示“为了对付短信犯罪,我愿意牺牲个人隐私和通信自由”。有人把手机与固定电话做了类比,他们认为,手机就是“移动的固定电话”,既然固定电话一直以来就实行了实名制,那么手机实名制就是可以理解的。
但也有人并不这样看:调查中,27.7%的受访者认为“不能因为治理垃圾短信而侵害我的个人隐私”,32.3%的人认为“通过实名制解决垃圾短信问题并不是最理想的方法,政府应该想一些更好的办法”。他们普遍认为,对于手机诈骗,应该被限制的是诈骗,而不是手机。有评论指出,谁能保证实行实名制后,手机短信犯罪就会销声匿迹?想通过控制手机解决垃圾短信问题,成本会不会太高了?
公众的疑问还在于,如何确保登记者身份的真实性,以及如何保证运营商不会泄露用户信息。23.9%的公众同意“实名制的关键是鉴别有效身份,避免用假身份证登记”的说法,还有20.7%的人觉得“仅靠电信运营商的自律,不能保证用户信息安全”。更有消费者担心,运营商在实行手机实名制后,抬高外地用户的入网门槛。事实上,手机实名制已经不仅停留在讨论层面,现在,上海、福建泉州等地已经展开了试点。
2004年4月21日,泉州市公安局就牵头与泉州移动、联通、电信公司联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部署新入网手机用户实行登记工作制度。今年,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和公安局联合下发一份文件,要求所有手机、小灵通用户均采用实名制,该文件规定:从2005年9月1日起,上海市新申请移动业务的用户,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购买移动电话用户身份识别卡,电信运营企业将对用户身份证件严格核验并复印登记。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泉州实行手机实名制后,电信运营商的利益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损失。中国联通泉州市联通公司副总经理陈国忠曾透露,实行手机实名制后,泉州联通公司的手机用户入网量一下子下降了20%左右。
但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的一次市场调查结果则显示,我国目前同时持有两三个号码的预付费用户不计其数,最高纪录是一人持10个手机号。实行手机实名制后,全国将有6000万个手机号码被叫停。实行实名制,可以清理电信资源,腾出的号码资源可以改作他用。
从国外情况来看,目前,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已经实行了手机实名制。
截至2005年10月,中国的移动用户共3.83亿,其中预付费用户为2亿户,其余的为入网用户。小灵通兼手机的“双枪族”甚至“多枪族”也并不鲜见。实行手机实名制,最大的难点在2亿预付费用户上。因此,有业内人士分析说,实名制手续应尽量简化、方便,严格规定用户信息保密制度,并通过相应法律对这些个人信息予以保护。
中国青年报 200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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