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组委安保部负责人刘绍武17日就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安保工作回答了新华社记者的提问,全文如下:
问: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北京奥组委安保部围绕北京奥运会、残奥会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答:伴随着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筹办工作走过的7个年头,北京奥组委安保部在北京奥组委和奥运安保协调小组领导下,充分发挥协调、联络和服务的职能作用,为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和北京2008年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平安成功举办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
安保部自组建以来,紧紧围绕“平安奥运”的目标,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的建设,参与研究制定安保总体计划方案和安保政策,牵头组织落实奥运场馆安保运行设计、安保科技系统和电子票证系统建设,协调证件管理和国际交流合作,推动落实奥运安保情报、反恐防暴、要人安全警卫、火炬接力安保、网络安全防控、安保志愿者招募培训,以及全面开展测试赛安保演练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问:您认为,北京奥运安保工作的亮点是什么?
答:北京奥运安保工作的亮点很多,就奥运场馆具体的安保工作而言,我认为,科技安保是北京奥运安保工作的一大亮点。
在筹备阶段,奥运安保部门注重借鉴吸收往届奥运会安保先进经验,提出了把运用科技手段作为“平安奥运”重要保障的思路和目标。为此,安保部及早、全面、深入地参与了奥运安保科技系统的规划建设,包括场馆安保科技系统、电子票证系统、通信保障系统、监控系统和反恐防暴、安检等设施装备的开发和更新,推动“科技奥运”理念在安保工作中的具体落实,为北京奥运会的安全成功提供了有效保障,也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和世界领先水平的奥运场馆安保科技系统建设之路。
北京奥运会安保科技系统建设,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独立自主、高水平地完成了全部奥运安保科技信息系统顶层总体设计和建设工作;二是坚持奥运场馆安防设施、安保科技系统建设与场馆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使用”的原则;三是坚持按奥运场馆安保运行设计与场馆工程设计同时进行,保证安保相关需求在场馆工程设计中得到落实。以上做法得到了国际奥委会安保官员的高度肯定。
此外,安保部门还有效实施了安保检查工作,在北京赛区奥运会期间,就对有关人员和车辆进行了安检,没有发生因漏检而产生的安全事件。按照“快捷迅速、紧张有序、确保安全、热情服务”的要求,完善安检措施,创新安检方法,及时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安检政策,努力寻找安全与顺畅之间的结合点,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实现人性化服务,顺利完成了奥运会、残奥会开闭幕式、竞赛场馆等各项安检工作,营造了安全、顺畅、和谐的安保检查环境,得到了公众的普遍理解、配合和支持。
问:请问在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安保部门是如何加强国际合作的?
答:奥运会、残奥会是开放的超大型国际体育盛会,在安保方面加强国际间的合作尤为重要。在筹办过程中,安保部门高度重视借鉴往届奥运会、残奥会举办国的安保经验和做法,通过与国外同行在奥运安保领域的广泛合作与交流,一方面学习和掌握了有关国家的安保经验和国际惯例,为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安保工作的筹备和实战处置提供借鉴,提升了中国安保部门做好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安保工作的水平;另一方面通过加强与有关国家情报执法部门的合作,有效地开展了共同防范和打击危害奥运会、残奥会安全举办的各种破坏活动。同时,在合作交流中增进了相互了解,拓宽了彼此的合作渠道和内容,为今后开展大型国际活动安保工作建立了可供借鉴的国际安保合作模式。
问:您曾经介绍过奥运期间北京设定“游行示威区”的安排,现在奥运会、残奥会已经结束,请再介绍一些相关情况。
答:按照国际奥委会的要求,借鉴国际大型活动和会议举办地的通行做法,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主管机关把世界公园等三个公园作为经批准的集会游行示威的场所。据我了解,在此期间,主管机关受理了一些国内外人士提出的集会游行示威申请。除个别申请内容属于我国法律禁止外,其他大部分申请均属于要求解决具体问题,主管机关依法履行协商程序,经有关部门与申请人协商,所涉及的具体问题均得到妥善处置,申请人主动放弃申请。
据主管机关介绍,奥运会、残奥会结束后,世界公园等三个公园不再作为集会游行示威的指定场所。今后,主管机关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受理相关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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