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玉树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做好
地震灾区垃圾处理和厕所设置工作的紧急通知
青震指(2010)38号
西宁市政府、玉树州政府,青海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卫生厅、省商务厅、省旅游局:
根据目前玉树州地震灾区建筑、生活垃圾和医疗废弃物品处理和灾区急需厕所的情况,指挥部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地震灾区生活垃圾处理由青海省环境保护厅牵头负责,并商玉树州政府,于4月20日前摸清地震灾区清运生活垃圾所需专业车辆数量,按照规范要求确定生活垃圾填埋点。坚持地震灾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集中填埋处理和兼顾生态保护的原则。同时,尽快启用当地原有垃圾处理车辆发挥作用,并从西宁市紧急抽调垃圾处理车帮助灾区进行生活垃圾清运。
二、地震灾区流动厕所的设置由省旅游局牵头负责,并商玉树州政府,按照地震灾区人口总数和安置点分布情况,以及过渡板房和现在的医疗点分布情况,尽快合理提出流动厕所分布位置及数量。流动厕所的选址应远离河流及水源点,并与安置点保持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防止污染河流水源、周边环境及传染疾病。对从流动厕所清理出的粪便要按规范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理。
三、地震灾区建筑垃圾的清运填埋由青海省建设厅牵头负责,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协助,并商玉树州政府,结合将来地震灾区重建规划以及生态保护的要求,于4月20日前在合适的地点选择若干建筑垃圾填埋点,充分利用现有大型机械对建筑垃圾进行永久性填埋,并做好填埋点夯实和消毒工作。
四、医疗废弃物处置及死亡动物尸体处理由青海省卫生厅牵头负责,并商玉树州政府,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置及死亡动物尸体处理的规范要求,在选定的垃圾填埋点附近进行焚烧处理后填埋,并做好焚烧现场的消毒工作。
以上工作所需专业设备及物资由各牵头负责单位明确后,报青海省发展改革委通过调配、募集或政府集中采购渠道予以解决。
本通知的落实由指挥部曹文虎副总指挥负责。
青海省玉树抗震救灾指挥部
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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