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周汉华
周汉华:现在应该说不是很完整,很零散的一些规定,包括对一些特殊岗位的高温情况下的一些规定,但是在实践操作当中,这个温度的测量究竟怎么来衡量,所以一直这些零散的规定本身也没有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为了应对高温酷暑,各个地方陆续出台了一些措施。今年北京市将室外露天工作人员高温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摄氏度及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武汉市政府部门紧急启动纳凉工程,全天候开放1000多个社区纳凉点,并为每个社区纳凉点下拨3000元纳凉经费。火炉城市重庆在全市设立了102个纳凉点供市民避暑。虽然各个地方都有一些零零散散的法规,但依旧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
记者:最近几年高温立法年年会被提及,但是一个全国性的统一法规却迟迟难以出台,这个难度是在哪里呢?是卡在了哪些环节?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周汉华
周汉华:首先一个就是说,这和我们的经济发展模式和我们地方的、我们政府的执政理念,在前一阶段,比较更多的强调效率优先,就是强调招商引资,强调促进地方的经济发展,觉得是不是会吓住一些投资者,是不是会加重企业的经营负担。相应的它也有弊端,因为现在的立法成本非常高,还有立法瓶颈的制约,制定或者修改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每年全国的)总数大概是在五十件左右。所以这样的话,我们社会正处在一个转型的时期,就是你如果要单独来制定的话,总数就那么多,盘子就那么大,所以就有一个立法的瓶颈制约在里面了,这也是很多很需要、急迫需要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不能够及时出台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法研究所主任王向前:“它没有规定法律责任,所以如果用人单位,比如说企业,他不按照这个条例去做,那么也没有规定什么样的责任,就是说我们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也没有办法追究他的责任。”
在欧洲,国家把热假作为带薪休假写进了劳动法,只要气温超过35摄氏度,他们就可以放假休息,面对热灾,纽约在全市建立了338个凉爽中心,这些中心一般设在社区、公共场所,是具有制冷设备的大型室内场所。华盛顿最实惠,免费向低收入者家庭发放电风扇。
记者:那么目前相关部门应该做哪些工作来推动高温立法呢?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周汉华
周汉华:既可以是通过这种单行法的形式,比如说制定这种高温条件下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的单行的规定,这样的话它有一个优点,就是能够非常具体,能够看得见、摸得着,可以在里面明确标准,到底谁说的是高温,什么样的情况下构成高温。那么高温情况下,应该采取哪些相应的措施,劳动者有哪些福利可以享受,政府有哪些义务,雇主有哪些责任等等,就是把高温条件下这种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纳入到整个社会公平的这种框架里面来思考,现在我们觉得是水到渠成的时候了。
半小时观察
最近几年来,必须为高温立法的呼声就从没有间断过,但却是雷声大雨点小,一个又一个夏天过去了,相关职能部门依然没有提出过立法建议。节目中专家告诉我们,在各种劳动保护中,防暑降温难度最低,还有一点我们也别忘了,比起其他的工伤、职业病,中暑也是涉及劳动者范围最广的。为什么这样一个操作最容易同时劳动者最需要的保护法规,暂行了半个世纪,几乎快成了一个摆设?我想出问题的已经不仅仅是立法程序。有专家透露,因为高温保护涉及工伤保险,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又涉及劳动安全,由安监部门负责,而涉及劳动卫生的部分,又是卫生部门的事。三方共管,最后变成了三方难管。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古人尚且对夏日里劳作的人们抱有恻隐之心,希望今天高温立法也能在大家的关爱下加快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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