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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门户网9月28日讯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在新形势下全面做好低保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民政部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以下为答问全文:
问:为什么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低保工作?
答:最低生活保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作出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2007年,在已实施城市低保基础上,农村低保全面建制,实现了低保制度城乡全覆盖。五年来,各地高度重视、切实推进低保工作,城乡低保标准分别增长了58%和105%,实际补助水平分别提高了136%和187%,全国累计投入低保资金4000多亿元,7500多万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为惠民生、解民忧、保稳定、促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
虽然低保工作总体规范有序,但与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相比,还存在明显不足,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一是服务意识亟待加强,服务方式亟待改进。一些低保工作人员对群众困难不够重视,解决问题不够及时,服务保障不够到位。二是责任落实亟待加强,监管机制亟待改进。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存在着责任边界不清晰、监管机制不到位、责任追究不严格等问题,骗保、漏保、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时有发生。三是能力建设亟待加强,工作程序亟待改进。低保工作力量、经费、手段与任务要求不相匹配,工作程序上还存在不方便快捷、不公开透明等问题。
为了有效解决上述突出问题,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国务院出台《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低保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政策措施和保障措施作出全面部署。《意见》的实施,标志着低保工作向着科学化、规范化、精确化、专业化管理服务方向又迈进一步,意义重大而深远。
问:《意见》对加强和改进低保工作有哪些总体要求?
答:《意见》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对加强和改进低保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即: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题,以强化责任为主线,坚持保基本、可持续、重公正、求实效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法规政策,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能力建设,努力构建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低保工作格局,不断提高低保制度的科学性和执行力,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同时,《意见》明确了低保工作要坚持的四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应保尽保,确保把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二是坚持公平公正,做到审批过程公开透明,审批结果公平公正;三是坚持动态管理,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四是坚持统筹兼顾,做到低保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低保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