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全面推行低保金社会化发放 规范发放程序

2012年09月28日14:26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低保工作 程序公正 乡镇政府 民主评议 户籍所在地 街道办事处

中国网9月28日讯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在新形势下全面做好低保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此,记者采访了民政部有关负责人。

问:如何进一步规范低保工作程序?

答:程序公正、职责明晰、要求明确,是低保对象准确认定的基础,也是低保科学管理的必然要求。按照这一要求,我们将从以下六个方面进一步规范低保工作程序: 一是规范申请程序,明确凡认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都有权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低保申请,申请低保要以家庭为单位,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 二是规范审核程序,明确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审核责任主体,要对低保申请家庭逐一入户调查。 三是规范民主评议,明确民主评议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主要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评议。 四是规范审批程序,明确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审批责任主体,要全面审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 五是规范公示程序,明确在社区设置统一的固定公示栏,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将低保家庭成员、收入和保障金额等情况长期公示。 六是规范发放程序,明确全面推行低保金社会化发放,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将低保金直接支付到低保家庭账户,确保低保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