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
记者:新一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将遵循哪些原则来制定?
王晨:制定新一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将遵循几个基本原则:一是依法推进的原则。将根据中国宪法关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及“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以及其他中国现行法律法规,遵循《世界人权宣言》和有关国际人权公约的基本精神,从立法、执法、司法和行政各个环节完善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法律法规和体制机制,依法全面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二是全面、协调推进的原则。将按照各类人权相互依赖、不可分割的原则,各部门共同努力,统筹规划,协调配合,共同推动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与公民政治权利、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全面、协调发展。三是稳妥、科学推进的原则。既体现国际社会对人权的普遍性认识和理念,又坚持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和新的实际出发;既注重体现我国人权理想和理念,又注重理想和现实、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积极稳妥、科学地推进人权事业。
我们将结合“十二五”时期民主政治建设、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实事求是地制定未来四年保障和促进人权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办法。
记者:新一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是什么?如何落实和监督实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
王晨:新一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是:一要更加全面地保障人民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将保障人权贯穿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全过程,贯穿于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各个方面。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二要更加有效地依法保障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将尊重和保障人权贯穿于民主法治建设的各个环节,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三要更加充分地保障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利。四要进一步加强人权教育,提高公民的人权意识。五要更加积极地开展国际人权领域交流与合作。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重在行动和落实。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56家成员单位,将按照“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的原则,将制定新一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放在本领域、本行业、本部门的工作全局中来制定和安排,将制定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并通过具体措施将各项任务部署到本单位的各级部门,积极认真地予以落实。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既负责组织制定行动计划,同时也负责统筹协调行动计划的执行、监督与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