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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就“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答记者问
问:各部门在专项行动中如何分工协作?
专项行动明确了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和协作机制。一是公安机关要强化街面巡逻查控和重点人员、重点场所的治安管控力度,以车站广场、繁华街区、旅游景点、地下通道、桥梁涵洞等流浪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和露宿场所为重点区域,及时发现并查处侵害流浪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还要强化接处警工作,凡接报或发现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案件线索的,要在第一时间出警、第一时间核查甄别。民政部门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和解救工作,及时接收公安机关解救、护送来站的未成年人并做好救助服务。
二是公安机关和民政、城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把积极引导护送流浪未成年人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抓实抓好。公安机关要充分利用警务进社区的工作优势,建立社区流浪未成年人发现和报告机制。民政部门要开展经常化的主动救助服务,采取多种方式引导其接受救助。城市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及时发现和劝导流浪未成年人,告知协助公安或民政部门做好救助保护工作。
三是民政部门和公安机关要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及时查找流浪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四是教育部门要及时安排返乡适龄流浪未成年人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做好接收工作,对职业学校接收的家庭经济困难并符合条件的返乡未成年人予以资助或减免学费;对不适合入校接受教育的,要支持救助保护机构开展替代教育,做好教育矫治。
五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劳动年龄内符合条件的流浪未成年人纳入就业扶持政策体系。
六是卫生部门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急病救治绿色通道,指导定点医院按照“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及时救治患病的流浪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