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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11月2日电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关于党的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十八大代表选举在结构比例上要做到“两增两减”、“一个提高”。
“两增两减”是指,省区市和中央企业系统(在京)代表中,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所占比例从十七大时的一般不少于30%,分别增加到一般不少于32%;党员领导干部所占比例从十七大时的一般不超过70%,分别减少为一般不超过68%。
“一个提高”是指,工人党员代表比例要在十七大时基础上较大幅度提高,其中省区市工人党员代表所占比例一般要达到本省区市代表总数的10%,中央企业系统(在京)的工人党员代表数要明显增加。
这位负责人表示,工人党员代表中,要有产业工人和金融、商贸、交通、市政等服务性行业和领域的工人,还要有适当数量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工人。同时,应当包括适当数量的农民工党员代表。
这位负责人指出,十八大代表中,要有经济、科技、国防、政法、教育、宣传、文化、卫生、体育和社会管理等各个领域,省、市、县、乡镇和街道社区等各个层级,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等各个方面的代表。女党员代表所占比例应有所提高,少数民族党员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这位负责人说,按照中央要求,推荐提名十八大代表人选,要同近年来的党内表彰、劳模评选等各类表彰评比活动结合起来,注意把先进事迹突出,受到组织表彰,在党员群众中拥有较高威望的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等先进模范党员作为推荐对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