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近几年家暴事件频发 反家庭暴力法呼之欲出

2011年10月25日14:2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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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植社会的家庭毒瘤

家庭成为浓缩各种矛盾和独立支撑并化解压力的最小单位。社会利他主义的力量和内部互助行为少了,加之社会道德下滑,家庭暴力难免增多

本刊记者/赵杰

文/王雨琦孙超(发自北京)

9月5日,一位不速之客走进红枫妇女心理咨询中心名誉理事长王行娟的办公室。

“当时我刚刚看到她发来的求助邮件,还没来得及回复,她就出现在我办公室门口了。”10月17日,今年81岁的王行娟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透露,“她”是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的爱人Kim,由于遭遇来自李阳的家庭暴力,“很无助,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件事”。

四天后,Kim带着李阳一道走进该中心,进行了两次初步的心理测试和辅导。据悉,要完成整个辅导,需要至少15次。“他们目前并未决定是否继续”。

“与时俱进”

李阳的“名人效应”将家庭暴力这一国际难题置于社会舆论的风口浪尖。无独有偶,3月份,北京一名女子劫持出租车的目的竟然是为了求入狱躲避家暴。这两起事件距离26岁的北京女子董珊珊被丈夫殴打致死案尚不满两年。

“家庭,本应是温暖安全的港湾,有时却比冰冷的地狱更可怖。”在接触了太多家暴受害者的案例后,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巫昌桢发出叹息。而在她接触的案例中,家庭暴力越来越多样,原因也越来越复杂。

美国民族学家摩尔根早在19世纪提出,家庭是一个能动的要素,它“是随着社会从较低阶段向较高阶段的发展,从较低的形式进到较高的形式”。相反,亲属制度却是被动的,它只是把家庭经过一个长久时期所发生的进步记录下来。

因此,家庭及其亲属制度直接成为社会的“记事簿”并“与时俱进”,中国亦然。正是出于对这一社会基本单元的高度重视,1950年,在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二年,就颁布了作为国家基本法的《婚姻法》,以规范现实中的家庭行为。

那一年,巫昌桢20岁,正处在一个包办婚姻为主导的阶段。“有90%的婚姻是父母包办”,来自农村的丈夫殴打妻子事件,多由于彼此感情冷淡。

新中国首部婚姻法即重点解决了这一问题,到1950年代末,包办婚姻率大幅下降,自由婚姻和半自由婚姻比率上升至90%以上。

可是,刚刚呼吸到自由空气的中国家庭迅速又跌进政治的漩涡。“文革”十年至上世纪80年代初,政治的过分介入使得家庭同样上纲上线,公开的家庭暴力荡然无存,但是,男尊女卑观念膨胀。“男的被划为右派,一定要离婚。而女的被成为右派,则不必离婚,因为可以接受丈夫的批评教育。”巫昌桢说。

家庭暴力真正进入中国学者和官方的视野始自1980年代,也恰恰是1981年婚姻法修改消除了政治因素之后。改革开放后,广东、浙江等地区的家庭开始成为市场经济探索的活跃因素,较多的私营企业主便产生于此。

但是,伴随而来的是“婚外情”的滋长,先富起来的一部分私营企业主开始越来越不安分长期受束缚的小家庭,试图寻求新的刺激。而市场经济同时给了长期处于弱势的女性一次独立的机会,她们面对丈夫的背叛开始学会抗争。于是,夫妻间的抗衡开始出现,各种各样的家庭暴力开始见诸报端,一度引发官方的高度重视,最终催生了新中国第三部《婚姻法》。而据巫昌桢介绍,这部婚姻法的主要目的正是为了解决此类问题。

据统计,这一时期的家庭暴力数据比80年代上升了25.4%。另据一项1999~2000年完成的对中国5000 个20~64 岁成年人的健康和家庭生活调查,在中国的城市家庭中共有27%的女性和33%的男性卷入过婚内暴力。其中女性受害者占90%左右。

在此期间,时任中共总书记的胡耀邦曾批示:“家庭乃是我国社会的细胞,我们对婚姻家庭问题处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社会发展。”

逐渐被蒙上越来越厚的功利色彩的家庭,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渗透和影响,不得不在金钱等物质利益面前退化,越来越多因房产等财产而起的纠纷让人头疼。这直接迫使司法机关于今年推出一纸《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用以解决离婚事件中最棘手的财产分割问题。据巫昌桢提供给《中国新闻周刊》的数据,司法机关此前有统计,该领域判的离婚案中涉及家庭暴力的有40%。

在经过深入研究后,清华大学家庭社会学教授王天夫发文《城市夫妻间的婚内暴力冲突及其对健康的影响》,其中结论之一为:“随着社会发展进步,以及妇女地位的提高, 家庭暴力反而有上升趋势。”

家庭不能承受之重

“李阳事件”同样是“与时俱进”的家暴的典型案例,因为在著名婚姻辅导专家王行娟看来,这是典型的高知家庭暴力事件。“在我们所接到的救助热线中,高智商人士占50%以上”,王行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所谓的高智商人士即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士。

据红枫的统计数据表明,在33.9%存在程度不等的家庭暴力的家庭中,知识分子至少占了四分之一。在虐妻的丈夫中,“高智商者”占到64%,其中5%是硕士和博士。其中有电视台主播,电影导演,博士生导师,还有政府高级官员。“调查说明一个事实,在我国,家庭暴力的现象,无处不在,存在于各个阶层中。”

受虐者的心理同样复杂。根据红枫接过的2600多个家庭暴力的咨询电话,其中有70%的受虐妇女希望消除暴力,保住家庭。其中35%拨打过110,15%找过居委会和妇联进行调解,决心离婚的仅占18%,想离婚因施暴者威胁不敢离的占10%。

这些纠结在一起的现象有其复杂原因。王行娟认为,随着市场经济发展,每个家庭所要面对的社会压力越来越大,“这些压力包括生存压力、价值实现压力、经济压力”,加之社会转型期的道德滑坡,社会整体浮躁,使得家庭在其中受到严重冲击,进而导致家庭成员之间关系紧张并诱发暴力。

中国社科院妇女研究中心副秘书长唐灿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记者采访时,将现在家庭所承担的多重矛盾归结为:改革开放后的市场化,使得“家庭成为浓缩各种矛盾和独立支撑并化解压力的最小单位”,加上计划生育政策的长期实施,家庭越来越小型化,三口甚至两口之家增多,失去了传统大家庭、大家族的社会支持网。社会的利他主义力量和内部互助行为少了,家庭的生存就更艰难,家庭暴力难免增多。

“社会人口流动加速之后就发展成为‘陌生人社会’,家庭在其中成为孤立的单元,家庭成员只能依靠自我或者彼此化解矛盾。”唐灿说,在应付外部压力的同时,内部张力也扩大,从而更易引发殴打妻子、孩子甚至老人的暴力事件。

任重道远

面对日益复杂的家庭暴力问题,巫昌桢表示解决起来“任重道远”,而这一国际难题由于和每个国家社会形态紧密相关,也使得联合国一位官员曾表示其解决“还需要一百年”。

唐灿目前正在参与联合国反家暴行为项目。其所在的课题组主要探索在法律等硬手段之外的软力量介入影响家庭之道,主要是针对家庭周围包括亲友、社区在内的力量,营造一种积极的环境来影响家庭,分散承担家庭压力,缓解紧张矛盾。

她认为这样一种软力量的探索非常有意义。而巫昌桢则首先寄希望于法律的健全和完善,并希望已经开始起草的防止家庭暴力法尽快出台,她更强调严格执法的重要性,“法律的全部意义在于执行”,如果没有相关部门的有效执行,多好的法律都是一纸空文。

另一方面,巫昌桢认为应借鉴英国“零忍耐”实践,提高女性的自我防护意识。同时,也需要社会机制的介入,包括NGO的培育和发挥作用。

她建议应完善婚姻登记制度,以便民政部的管理和监督。同时加强对青少年婚前教育和培训,尤其对即将进入婚姻的伴侣,要求其学习婚姻知识并明确应承担的责任,有明确的婚姻观念。

王行娟认为,除了立法,还应建立有效的家庭暴力社会支持和救助体系。“包括公权力的作用,社会组织的参与和介入,以及受害者本人的社会资源的动用。”而对此,国家应该做更多的工作。

除此之外,王行娟指导所在的团队正在一些中小学生中开展性别平等教育,旨在“切断家庭暴力在代际间的传承”,而这是根除封建传统观念的关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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