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质疑动车追尾事故赔偿金额过低

2011年07月28日10:1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赔偿标准 网民 赔偿协议 动车 事故应急救援 追尾事故 赔偿金额 赔偿限额 事故责任

据媒体报道,“7·23”动车追尾事故首例赔偿金额为50万元。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规定,此次赔偿包括旅客人身伤亡和行李损失赔偿15 .2万元,加上强制保险2万元,加上20万元保险理赔,加上遇难者家属交通费、安葬费、家属赡养费等,共计不超过45万元。若迅速达成赔偿协议,可另获5万元奖励。但也有报道称,温州宣传部以 书 面 文 件 的 形 式 予 以 确认,早签约有4万元到5万元奖励的说法是谣传。

有网民表示,早签赔偿协议究竟是否“有奖”需要立即进行调查。有网民认为,早签赔偿协议“有奖”50万元的赔偿标准过低,铁路事故的赔偿标准应该反映实际生活水平的增长。还有网民认为,一起牵动着世界神经的动车事故,在原因尚没有查明的情况下,相应赔偿不该操之过急。

早签赔偿协议“有奖”须澄清

有网民表示,早签赔偿协议“有奖”是不是谣言,目前媒体报道不一致,需要彻查。如果真的是谣言,就要追究造谣者的法律责任,因为这是颠倒是非、惑乱人心、扰乱社会正常秩序。如果不是谣言,而是这一事件被媒体报道后,有关部门改口,也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署名“枫桥夜泊”的网民表示,生命不分贵贱,对遇难者的赔付,应该一视同仁,合规合法。“7·23”动车事故引发全国关注,其善后工作决不能操之过急,更不能赶时间抢工期。对赔付问题,家属与铁路部门签与不签,先签或后签,都不应该有奖与不奖之说。

还有网民呼吁,现在各种消息很混乱,大家应该理性些。同时,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政府应该设立权威的信息发布机制,确保真实信息通畅传递,如由相应级别的独立调查部门每天召开一次例行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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