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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事故毁损车厢被装上大平板车运离事故现场。陶玉其摄
50万元。这是“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首例赔偿协议的赔付金额。这个协议是昨天凌晨鹿城区处置领导小组,和遇难者林焱的家属签下的。
“7.23”遇难者赔偿标准:50万元/人
昨天首例遇难者赔偿协议达成
另据新华社报道,事故赔偿标准出台:每位遇难者家属获得的赔偿数额,依据国务院《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由事故赔偿金、一次性专项帮扶款以及爱心捐助款构成,总计人民币50万元。
有媒体报道,这个赔偿标准是这么构成的:
以17.2万元为基数再加上20万元保险理赔总共37.2万元,这个基数是固定不变的;另外还加上遇难者家属交通费、埋葬费、家属赡养费等共计不超过45万元;事发后,在短时间接受谈判并签协议的,可视情况酌情予以数万元奖励。
首例伤亡赔偿协议如何谈妥?事故遇难赔偿方案有什么依据?本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林焱:车门关闭一刻跑上动车
林焱,福建福州人,男,29岁,家中尚有老母亲。出事前,他在宁波工作,事发当天从宁波东站上D301动车返家。
据林的同事回忆,7月23日林焱原本去安徽出差,可不知什么原因又改成回家了。根据宁波东站监控录像:林焱开始在候车室喝饮料,随后进入检票口,但接着他从画面上消失。D301停靠时间只有两分钟,车快要开时,林焱从站台旁的厕所飞奔出来,在关上车门的最后一刻上了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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