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动车事故遇难者赔偿标准确定 每人赔付50万

2011年07月27日08:4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事故善后 事故应急救援 铁路交通 7·23 赔偿标准 赔偿金 动车 遇难者 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 双屿镇

新华网温州7月26日电记者26日从“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善后工作组了解到,该起事故死亡旅客赔偿金标准已确定。

“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善后工作组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事故每位死亡旅客的赔偿金将依据国务院《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本着以人为本原则和人道主义精神,由事故赔偿金、一次性专项帮扶款以及爱心捐助款构成,总计人民币50万元。

23日晚间,北京至福州的D301次列车行驶至温州市鹿城区黄龙街道(原属双屿镇)境内路段时,与杭州开往福州的D3115次列车追尾,目前已造成39人遇难。(记者岳德亮、张和平)

动车事故赔偿方案详情:早签协议可获数万元奖励

中新网温州7月26日电(记者 成效伟)7月26日凌晨1点,“7·23”动车追尾事故温州鹿城区处置领导小组在仰义对遇难者林焱家属签订伤亡赔偿协议,赔付50万元。,据温州官方网站《温州网》报道,目前已进入善后理赔阶段,由各街道、镇组成的32个谈判组力争在7-10天内处理解决善后事宜。赔偿费用除奖励费外其余由铁道部一并支付。

记者查询相关法规获悉,根据2007年9月起实施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旅客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为15万元,行李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这就是说,上述赔偿加上强制保险2万元,如果死亡旅客并未购买其他商业保险,最多只能获赔17.2万元。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根据铁道部有关规定,此次赔偿标准是执行以17.2万元为基数再加上20万元保险理赔总共37.2万元,这个基数是固定不变的;另外还加上遇难者家属交通费、埋葬费、家属赡养费等共计不超过45万元;事发后在短时间接受谈判并签订协议的可视情况酌情予以数万元奖励。以上费用除奖励费用由户籍所在地政府拿出来外,其余由铁道部一并支付,支付方式以现金和冲卡方式,原则上打卡,整个谈判将遵循对死者尊重为第一原则。

2011年7月23日晚,北京南至福州D301次列车与杭州至福州南D3115次列车在浙江温州境内发生追尾事故。截至目前,此次事故遇难者人数已增至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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