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修订社团登记管理条例 四举措促社会组织发展

2011年03月08日16:2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社会组织 基金会管理条例 社会管理 社会公信力 内部治理结构 十一届 民主决策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中国网3月8日讯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3月8日下午召开记者会。邀请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副部长姜力、窦玉沛谈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并回答记者提问。

关于如何引导社会组织增强服务社会的能力,姜力说,我国社会组织现在已经是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一个重要的形式,到目前为止我们国家的社会组织已经是44万个,其中社会团体24300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是195000个,基金会是2618个,这些社会团体在我们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当中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但是现在也存在着社会组织发育不足、结构不合理、地区发展不平衡,以及社会公信力和服务社会的能力还不强的问题。

民政部一直致力于培育和支持社会组织提高自身能力,使他们能够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下一步我们将主要做以下几方面的事情:

第一,在法律法规上进一步完善,通过法律为社会组织的有序健康发展提供保障。我们现在正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抓紧修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这三个条例修订出台后,会从法律的层面为社会组织提高自身能力和健康发展提供依据和支持。

第二,建立扶持社会组织的政策体系。这个政策体系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将一些微观层面、社会服务性质的工作和服务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二是政府购买社会组织的服务,通过购买服务来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三是对社会组织的人才进行培养,另外包括推动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推动社会组织提高自身能力。社会组织要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治理结构,包括人事制度、财务制度、内部民主决策制度,同时还包括推动社会组织向社会上公开信息,增强社会组织运作的透明度,这样提高他们的公信力。

第四,民政部作为社会组织的管理部门,我们还要依法加强监督管理,规范社会组织的行为。通过建立社会组织的年检、评估、信息公开等制度来加强社会组织的自身能力,促进社会组织更好更快的发展。

相关阅读:

民政部谈困难群众救助和养老建设/实录

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7539.5万人

民政部联合五部门发布文件 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2010年医疗救助总支出152亿元 救助6000多万人次

民政部"明天计划"已为3万多孤残儿童进行手术治疗

民政部授权深圳基金会登记试点 "壹基金"得以落户

贫困家庭儿童大病补偿和救助标准不少于2万元

民政部去年两次向困难群众发放补贴应对物价变动

民政部长李立国:生活救助要和促进就业有机结合

名人注册基金会 民政部门将考察其信任度和管理能力

窦玉沛:民政部五项举措应对流浪乞讨儿童问题

增加流浪儿童救助站 "十二五"将推广至人口大县

窦玉沛:民政部提案中“老龄化”问题热度不减

民政部制定"十二五"养老社会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

民政部否认温家宝批评其对"微博打拐"回应不够

窦玉沛:善款去向不透明 有阻慈善事业的发展

目前全国共有社会组织44万个 其中社团24.3万个

民政部肯定陈光标:只要有利于慈善高调低调都提倡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