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启动县权改革试点 重点规范县委书记权力

2010年12月16日14:29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县委书记 钟建初 乡绅治理 用人理论 官场地震 县制 县纪委书记 权力划分 权力滥用 县国土

视频播放位置

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

封面

县权改革

——管住县委书记

郡县治则天下安。从县权改革入手,通过制度创新,规范、制约实际上的一县最高权力人——中共县委书记。中国基层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新阶段,已经开始。

2010年11月中旬,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中共中央组织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的意见》在全国范围推动“县权”改革的试点。

鲜为外界所知,这样的改革在江苏省睢宁县、河北省成安县和成都武侯区“试行”一年半多。从试点看,层级从村、乡到县一级,以中共党内民主为突破口,是这一改革试点的重要特色。有人称之为中共县委核心权力的“自我革命”。

县,中国自秦设郡县以来2000多年,一直是中国社会行政区划的基础一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省、县、乡是中国行政区划的基本架构。

中国现在有2859个县级政权。举凡中国社会的经济繁荣,社会进步或者官员贪腐、社会矛盾,大部分在这一层级完成、实现或者爆发。新近启动的这一改革,对中国社会变革的正面积极影响,值得关注。

两任县委书记的“腐败接力”

四川仁寿两任县委书记相继落马的案例显示,缺少监督、暗中运行的权力会自动寻找腐败的空隙,往往体现在工程建设和干部提拔上

本刊记者/王维博(发自四川仁寿)

2010年6月底,四川省仁寿县视高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李绍军被“双规”后音讯全无。坊间流传,李的出事跟去年刚落马的县委书记张敏有关。

2009年2月,仁寿县原县委书记张敏因经济问题被“双规”,至今仍在接受调查。而在更早时候,2007年9月,张敏的前任钟建初因受贿被判14年,并没收财产100万元。

两任县委书记,一个被媒体评为“年度最佳”的地方领导,一个成天把“百姓是头上天”挂在嘴上,为何相继折戟于此?他们在这个拥有160万人口的农业大县,上演了一场“腐败接力”,引发的官场地震至今未平。

“李绍军是两任县委书记出事之后最新落马的官员。” 2010年11月23日,一位仁寿县官员向《中国新闻周刊》私下透露,此前,原仁寿县建设局长叶海泉、国土局长叶建如、司法局长石建国、农工办主任李学文等人已先后落马,叶海泉和叶建如已被判刑,后两人仍在调查中。

轮椅上的“县委书记”

钟建初是坐在轮椅上被推上法庭的。据一位参加庭审的法院工作人员透露,钟在被调查期间曾一度拒绝配合,并以头撞墙,致使颈椎严重受伤。

2007年9月26日,钟建初因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洪雅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

长达53页的判决书详细记载了钟建初从一个政绩斐然的正处级地方领导沦为阶下囚的全过程,也披露了钟建初的敛财之道:官商勾结,卖官受贿。

一审判决书这样写道:钟建初在担任丹棱县长、彭山县委书记、仁寿县委书记、眉山市财政局党组书记、眉山市审计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建设项目、尤其在干部提拔任用上给予“关照”,不仅受贿242万元,另有502万余元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而在2004年,刚担任彭山县委书记不久的他,曾一度因善抓经济、敢闯敢干被当地网络媒体评为“年度最佳”地方领导。

“动干部”“吃工程”和“批条子”, 概括总结了钟建初的贪腐经。

由县长期间的工程腐败,到转任书记后的工程、用人一起腐败,钟建初的堕落轨迹与其权力增加惊人一致。

宣判之后,钟建初没有上诉。法院内部人士称,因为有伤,钟建初被保外就医,目前在乐山的住处深居简出。

一年半后,2009年2月17日晚间,钟建初的继任者、仁寿县原县委书记张敏和眉山市副市长余治平同时被“双规”。据称两人涉嫌巨额受贿,亦有消息称可能卷入涉黑案,但事因未明。

重中之“重”

“重德才、重实绩、重民意”的“三重”用人理论是钟建初在彭山县任县委书记时的得意之作,被当地媒体作为选用人才的经验多次引用。然而,熟悉钟建初的人都知道,钟书记除了这“三重”外还另有玄机——那就是重钱。四者之中,金钱被称做重中之“重”。

2003年春节前,时任彭山县教育局副局长付某来到了钟的办公室,提出希望提拔为局长。汇报完工作之后,付某将10万元现金放在钟的桌上。

春节过后, 2月14日,钟建初提出立即组织对付某的测评, 20日,由钟建初亲自主持常委会,提名付某为教育局长。

时隔一月,在付某的点拨之下,时任彭山县粮食局副局长的游某某拎着8万元找到了钟建初,在钟的提议下,游被任招商局长。

当时的现实是,对于县委书记的“人事提名”,即使是分管党务的副书记及组织部长往往都无法插嘴。

曾任彭山县委副书记的黄玉蓉证实,当时他虽分管党务,但县管干部的人事调整,涉及主要部门、关键部门的都是钟建初提名,交由组织部门进行考察。他和组织部长基本无权过问。

人事专权之下,钟建初先后以3万、6万、8万不等的价格将“环保局长”“交通局长”“国土局长”等官帽卖了出去。

这样的原则,在2005年钟建初调任仁寿县委书记之后被原样照搬。“只要钟建初书记收下你的钱,一定能够满足你的为官要求。”一位熟悉仁寿官场的律师说。

作为四川第一大县,仁寿拥有60多个乡镇,162万人口,一位仁寿县老干部称,光副科以上干部就有1000多人,“大家争着想要往上升,竞争十分激烈”。

不少人为了谋个好职位,不惜借钱买官。

2005年12月,仁寿县涂家乡原党委书记刘某某为了调动工作,在妻弟处借了8万元,连同自家的2万元,凑齐了10万元。利用和钟建初一起参加眉山市党代会的机会,将钱送到了钟的房间。

2006年3月,刘某某被调到仁寿县县委办任副主任,并保留原级别。工作一段时间后,刘某某不很满意,他找到钟建初,希望再调换一个岗位。于是,钟建初又将其调换到房管局局长位子上。

明码标价,不满意还可调换。一位当地老干部听说后气得直抖。

竭泽而渔的做法,也为钟建初日后事发埋下了炸弹。2007年,曾借钱向钟建初买官的彭山县彭溪镇原党委书记杨成元因涉嫌挪用公款、行贿受贿被眉山市检察院逮捕。随后,眉山传出钟建初被双规的消息。

花钱甚至靠借钱买来的官,上任后必然想法加倍捞回。眉山市一位知名律师说,“正是杨成元买官的8万元,将已调到市里的钟建初拉下马来。”

书记到哪儿老板“跟”到哪儿

书记工作到哪儿,身边总追随着一帮开发商。

2001年,钟建初从眉山市科委调到丹棱县担任县长,眉山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某某为了承揽丹棱县的工程,聘请钟建初的朋友王某某为“副总”,帮其拉关系。

在王某某的“活动”之下,吴某某将70万元现金分3次送给钟建初,先后揽下了丹棱县两大重点工程:丹棱世代小区旧城改造和丹蒲路工程。

收了钱,作为县长的钟建初俨然成了一个“包工头”,他一边亲自拟定招商公告,一边找来丹蒲路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的负责人,“吴同意招商条件,就内定由吴来搞这个项目!”

在钟建初的要求下,指挥部同吴某某共同成立“丹蒲路开发有限公司”,并由吴全权负责。“不仅钱全部由吴支配,还要求政府的出资款一个子儿也不能扣压。”指挥部负责人说。

事实上,整个工程都是钟建初在背后当老板。一位了解内情人士说,吴某某没有启动资金,钟建初就打电话让财政借200万给吴。

2005年5月,钟建初调到仁寿后,吴跟随而至,在仁寿注册一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并再次送上30万元,在钟建初的支持下,吴某某又揽下仁寿县仁富路工程。

为了给吴某某保驾护航,钟建初将环保、水利部门和沿途各乡镇、拆迁单位、政府办、交通局、农行、修路领导小组、公安部门等部门负责人都叫到现场开“办公会”。

现场会上,钟建初当众警告,“各部门全力配合修路,不许给施工单位增加任何负担和麻烦”,谁给施工添麻烦,我就让他“有麻烦”。

吴某某缺钱,钟建初当场要求财政借款300万元,农行贷款500万元帮助吴渡过难关。

除吴某某外,一直紧跟钟建初的还有丹棱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理聂某某。早在钟建初任丹棱县长期间,聂就用10万元“见面礼”敲开了钟的家门。钟建初调到彭山后,聂也“跟”到彭山,再次送上30万元。

在钟的支持下,聂某某先后承包了丹棱县丹棱广场、彭山县江口中学教学楼、二郎滩项目工程等工程。

为了帮聂某某找活干,钟建初把彭山社保局负责人喊来一起吃饭,要其在修建工程中给聂“关照”。随后,社保局将两幢住宅楼发包给聂的公司。

从彭山到仁寿,钟建初每到一处,即掀起一轮市政改造运动,不仅将市政工程、旧城改造等工程揽在手中,好大喜功的他尤爱修建广场。在他主政彭山、仁寿的短短四年间,先后修建了丹棱广场、天梯广场、仁义广场等一系列广场。钟本人甚至被人私下称作“钟广场”。

“一把手”的“生意经”

聪明的钟建初在行贿人中发展“线人”,线人们互相引见,为书记广开财路。

帮吴某某与钟建初“搭桥”以后,王某某便成了钟建初的“线人”, 不仅帮其收钱,还和他一块分钱。

2006年上半年,时任仁寿县松峰乡乡长石某通过吴建国认识了王,得知王与书记的关系后,便托王帮忙调动工作:“松峰乡离城太远,能不能调到离城近一点的地方担任书记?”

王某某回来后便将此事汇报给了钟建初。很快,石某便被调任天峨乡党委书记,石为表示感谢,托王转交10万元给钟建初,钟收下了其中的6万元,另4万元“分”给了王某某。

对此,钟建初在供述中称,2006年7月,王说石某送了10万元钱,我叫王把钱拿去退了,“人家乡镇干部找点钱也不容易”,王说,石某这个人很耿直,不会出什么问题。“这样我才收下”。

发展中间线人之外,头脑灵活的钟建初还将受贿来的钱大部分投入股市,以创造更大“效益”。

据检察机关调查,在中国民族证券乐山大桥营业部,钟建初先后投入了520万,利用其本人以及兄弟、儿子等七个人账户进行炒股。不仅投资股票,钟建初还参与炒房,买卖国库券、银元等。

一位参与调查的检察官称,受贿之后,钟建初先后在眉山、乐山等地购置10套住房进行炒房和出租。眉山旭光小区一栋住房,买时花了7万,转手就卖了24万。

钟建初还将收来的100万元按每年按10%的利息借给一个朋友开公司,每年光利息就有十几万。

“简直就是一个商人,权力只是他手中赚钱的工具。”该检察官如此评价。

“腐败接力”背后

2006年7月28日,钟建初调任眉山市财政局党组书记。

钟建初调离后,张敏接替钟建初的位子。张敏在调任仁寿县委书记之前,曾先后担任洪雅任县委办主任、丹棱县长等职,接任前已是丹棱县委书记,此次属平级调动。

在仁寿县官员的印象中,张敏为人低调,不事张扬。一位当地官员称,张敏不像前任书记一样大拆大建,却比前任更会做文章。

“钟建初案发后,张敏多次在干部会上讲,县委书记权力太大,不被约束,自己会加强自律带好头。”上述官员称。

为立廉洁形象,2007年2月初,张敏在全县推行“廉政灶”,全县60多个乡镇纷纷开设了食堂,无论开会还是上级来人检查,一律在食堂就餐。

2008年,张敏再次在全县开展了“到农村去寻根”活动,要求干部下乡一对一帮扶贫困。张本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振振有词,“老百姓是头上天。你离老百姓有多近,老百姓的心与你就贴多紧;你心里装老百姓有多少,老百姓的满意就有多少。”

把“百姓”挂在嘴上的书记,不久却被曝出严重经济问题,2009年2月,在钟建初落马后两年,张敏被市纪委带走,此后音讯全无。

一位曾参与调查张敏案的检察官向《中国新闻周刊》透露称,事发后,眉山市检察院成立专案组,抽调了仁寿、洪雅两地数十名检察官共同办案,专案组在洪雅调查数月后,由于案情复杂,该案被移交自贡市检察院继续侦查。

“初步调查,涉案金额至少几百万元以上。”一位知情者透露。

两任县委书记的相继落马,在仁寿引发“地震”,2007年起,仁寿县建设局原局长叶海泉、司法局长石建国、农工办主任李学文、国土局长叶建如等人相继落马,直至最近的李绍军案。

一大批干部的落马,给仁寿留下了短期内难以消除的“腐败后遗症”。一位网友在“仁寿吧”里建议:“严惩贪官,建设长期有效的廉政机制才是关键!”

张敏出事后,县长李酌接任书记一职。李酌是高校后勤干部出身,先后在仁寿担任过组织部长、县长,时间长达十年。

2010年2月4日,刚上任不久的李酌组织县级领导,部门、乡镇主要负责人召开“廉政专题学习会”,在干部会上,李酌要求“深刻吸取教训,坚守廉洁从政原则,提高自身党性修养,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半年之后,视高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李绍军的落马再次提醒,围绕仁寿官场的腐败阴霾仍未散去。

1   2   3   下一页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中国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