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调整,利于破解“一市两法”困境。
特区内外执法标准不统一问题,长期困扰特区发展。以深圳为例,“关内”法规规定:1999年3月5日之后的违规建筑,依法从重进行查处。而此法规在“关外”失效,宝安、龙岗大量违规建筑较难有效查处。再看厦门,厦门岛内外工伤事故补偿标准不同,物业管理公维金缴交者不一致,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仅岛内有效,从而易使政令不一,居民和投资者无所适从。
特区扩容,对深、厦两市最直接的好处,即为特区法规适用范围扩大到全市,困扰立法机关和执法部门的问题将迎刃而解。
推动新一轮发展
或合并或扩容或新组,对于各城市或各区域来说,不仅是面积的扩大,更是区位价值的提升,利于推动新一轮发展。如,上海市原南汇区划入浦东新区后,浦东新区面积、人口、生产总值扩大,更重要的是,其承载的国家战略和整体功能显著提升。
深圳经济特区正式扩容后,从327.5平方公里扩大至1991平方公里,面积增5倍,发展空间大为拓展,这也意味着深圳进入了“大特区”时代,特区一体化进程驶入快车道。广东省省长黄华华表示,深圳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市,必将推动深圳新一轮的跨越式发展。
厦门经济特区从岛内130多平方公里延伸到岛内外1500多平方公里,面积增10倍余,并实现行政区划、经济特区、台商投资区“三区合一”。专家认为,此为厦门又一重大历史机遇,利于厦门更好地发挥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作用。
(本文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作者:陈振凯 宋磊 李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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