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北京、河南、深圳、陕西、安徽、海南等多个省市同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多在20%以上。
中国低收入者已经成为密集加薪期的最大受益者。
从昨日起,北京、河南、深圳、陕西、安徽、海南等多个省市同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多在20%以上。据报道,今年上调或计划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省区市共有27个。
补偿性增长
今年1月23日,江苏省第一个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从而带动了全国大部分省市跟进的“加薪潮”。
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全国共有18个省份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
人保部工资研究所专家孙群义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轮工资增长实际上是对中国低收入劳动者收入的一次补偿性增长。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但多地上一次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大多在两年前即国际金融危机之前。在经历了去年以来的促增长之后,此次调高最低工资标准的力度颇大。
另一方面,中国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依然偏低。2006年12月全国总工会(下称“全总”)曾要求,3年之内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40%以上。从目前来看,一些地方还未达到这一比例。
以北京市为例,2009年北京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3726元,最低工资仅为800元。以海南省为例,2009年全省职工平均月工资为2077.8元,一类地区最低工资仅为630元,今年7月1日提高三成多后也只有830元。
无损外资吸引力
各地频频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呼应了此前中央高层多次提出的“让劳动者体面劳动”等要求,同时也是因为各地政府切实感受到了收入分配差距扩大带来的巨大压力。
全总集体合同部部长张建国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收入分配不合理的标志就是普通工人收入过低。
他认为,现阶段劳资矛盾增多,说明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已经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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