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日从深圳市政府召开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7月起深圳最低工资标准统一上调为1100元/月。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敏介绍说,经深圳市政府五届一次常务会议审定,深圳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110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9.8元/小时。据了解,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为2008年制订,特区内为1000元/月、特区外为900元/月。
王敏说,深圳市自1994年实施《深圳经济特区最低工资条例》以来,特区内外最低工资一直实行差异标准,宝安、龙岗两区实行低于特区的最低工资。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将深圳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深圳全市,一体化的行政管理体制要求深圳市工资政策的一致和统一。
这次调整是在2009年应对金融危机期间最低工资标准没有调整的情况下,综合2009年和2010年的情况作出的调整,调整幅度适中,平均增幅15.8%,调整后深圳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在全国仍保持较高水平。(吴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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