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问:
妨碍员工涨工资吗?
编辑: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居民生活费用等因素的变化适时调整,的确能有效地改善低收入劳动者的生活。那么,对最低工资标准之上的劳动者工资,能不能也参照这种方式,由政府出面强制企业定期上调工资呢?
记者:据人社部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工资表现为劳动力的市场价格,企业依法拥有分配自主权,政府对企业的工资管理表现为宏观、间接的调控。
具体说来,企业职工工资的增长主要取决于四方面因素:一是劳动力市场供求;二是劳动者本身的人力资本投入;三是企业效益;四是企业内部是否建立了集体协商机制等。政府的职能主要体现在:制定和调整最低工资等保障性标准,保证劳动者最基本的权益;通过建立工资协商制度来促使职工工资正常增长等。政府通常不会指令性地要求各类企业都按一个标准或比例涨工资,以免“管了不该管的事”而对经济效率造成破坏。
编辑:那如果老板就是不给员工涨工资,把最低工资变成标准工资怎么办?
记者:目前,国家正在大力推进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建立,也就是建立起一种企业职工工资随经济效益提高及其他有关因素变化而相应协调、合理、持续增长的制度化的运行方式,使职工工资保持一种长期的、常规的、动态的、持续的增长趋势。
据介绍,这一机制的核心是建立以劳资双方平等协商为基础的职工工资共决机制,工资集体协商即其中主要方面。到去年底,全国经审核备案的工资集体协议近30万份,已覆盖职工2555.9万人。各级政府还将通过经济、法律、信息手段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促进职工工资共决机制的形成,使职工敢谈、会谈,企业愿谈,最终谈得拢。
与此同时,随着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深入,劳动者的收入也有望得到进一步提高。对话人:编辑 苗苗 记者 白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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