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7日15时,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16位委员代表作大会发言。
[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原副主任 宋晓梧]我发言的题目是《调整收入分配结构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近年来,我国经济总量迅速增长,但经济结构严重扭曲,制约着发展方式根本转变。尤其在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和影响下,经济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结构扭曲问题进一步凸显,转变发展方式更为迫切。调整结构已成为转变发展方式的首要任务。
在诸多亟待调整的经济结构中,投资与消费比例失衡引起各方面关注。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最终消费率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其中居民消费率从2000年的46.4%下降到目前的35%左右。而我国投资率始终处在较高水平,2003年到2007年已经连续5年在40%以上,2009年投资占GDP的比重更高,远高于世界平均22—23%的水平。
我国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远未结束,保持较高的投资率具有一定合理性,问题在于过高的投资率并非完全基于这种合理性,忽视客观条件,过分追求GDP高增长也是重要原因。过高的投资率还与较高的国外需求相关,国外需求失去强劲增长势头,产能过剩就凸显出来了。因此,要保持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扩大内需的长期方针,扭转需求结构中消费比重持续下降的趋势。
扩大内需,特别是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对于平衡投资与消费的比例关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至关重要。而提高居民消费能力、扩大消费需求的根本途径,是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我国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1996年为53.4%,2007年为39.7%,10年累计下降了13.7个百分点。资本收益和劳动报酬比例失衡,是我国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根源之一,也是制约居民消费需求增长的重要原因。假设2007年的劳动报酬比重维持在1996年的水平,2007年当年劳动者的收入可增加约3万亿元,这对提高消费能力,平衡投资消费比例,调整经济结构的影响是极其巨大的。
为什么我国会出现资本收益与劳动报酬严重失衡的现象?不少人认为,这是由于我国劳动力市场总量长期供大于求的必然结果。这种看法不够全面。我认为,我国劳动力市场有两大特点,一是政府主导,二是供大于求。在政府主导的条件下,较长时间内各地注重招商引资,在一定程度上有意无意地压低了劳动力成本。长期以户籍等手段行政性分割城镇与农村劳动力市场,大大压低了农民工的收入。行政性垄断行业收入过高的问题,究其根源,还是政府配置资源与市场配置资源的关系没有理顺。在供大于求的条件下,一般劳动力价格会被压低,工资水平相对较低有其部分合理性。但是,现代劳动力市场中的工资水平不仅受到供求关系的影响,还要受到劳资集体谈判的影响。关键问题是我国至今尚未形成完善、有效的集体谈判机制。代表劳动者利益的工会组织,在为劳动者维权方面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这也是劳动报酬比重低于一般市场经济国家的重要原因。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任务。改革收入分配体制,调整收入分配结构,已成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工作着力点。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应逐步向劳动者倾斜。政府应当运用财税等措施,切实扭转初次分配中资本所有者所得畸高、财政收入大幅增长、劳动所得持续下降的趋势,逐步提高劳动报酬的比重。
第二,完善劳动者获得合法收入的法律保障。完善收入分配的法律和执行机制,严格执行已有的劳动法律法规,完善劳动仲裁和法律援助机制,保障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劳动者的合法收入。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退休人员待遇。
第三,在各类所有制企业中落实劳动者集体谈判的合法权利,进一步健全集体谈判机制,明确工会在集体谈判中的平等地位和权利,切实发挥工会维护劳动者权益的作用。
第四,完善国有资本预算,规范国有企业分红。应按照同股同权原则,规范国有企业特别是行政性垄断国企的利润分配。国有资本红利可用来补充社会保障资金,或作为再分配基金用于扩大居民消费。
第五,建立和完善规范收入分配的基础制度,如收入申报、财产登记、储蓄实名制度等。强化对掌握资源配置权力的政府部门的制度性约束和监督,从源头抑制权钱交易带来的非法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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