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地级驻京办也应撤销”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原本只有省级政府有必要设立驻京办,但随后逐渐出现了滥设驻京办现象,导致地级、县级、部门驻京办数以千计。这种无休止的滥设驻京办,必然引发腐败问题,致使地方政府和官员“跑部”前进。这大大增加了地方政府的运行管理成本,对各部委工作造成干扰。因此,撤销部分驻京办是正确的选择。
他还建议,不在此次撤销范围内的地级政府驻京办也应该撤掉。“地方政府应该效仿山东省潍坊市的方法,鼓励地级政府主动撤除驻京办。”
至于被撤驻京办面临的人员财物处置问题,汪玉凯提出,属于地方公务人员的驻京办人员,可以直接回地方去,由地方政府安排;本地招聘的人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关于驻京办办公楼是当地政府购置的房产,可由地方政府变卖。“人员财物不是大问题,而大方向上减少当地政府行政成本才是关键。”
对于撤销后,驻京办会不会以其他名目变相存在?对此,他表示,国家既然出台了规定,一定会有相应政策彻底解决遗留问题。
本报记者 刘洋
大事记
2006年
调查整顿驻京机构被中纪委列为重点任务之一。
2006年1月5日
中纪委第六次全会提出,要“防止和解决一些地方和企业驻京办事机构存在的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
2006年2月27日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下称国管局)召开廉政工作会议,各省驻京办负责人参加。会议决定,由中纪委负责调研驻京办,由国管局具体酝酿拿出改革方案并择机公布。
2006年11月
国管局官方网站发布调研报告,提出对52家副省级以上政府办事处和大型国企驻京办事处的整顿与改革思路。
2007年初
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三次提到了驻京办的腐败问题,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协助有关部门整顿和规范地方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业驻京办事机构,认真开展专项清理,切实加强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