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被啃老的老人]我不是北京人,但是儿子在北京工作,我现在已经退休了,想和儿子一起居住,在北京养老。听说我这样的情况不能办理转移接续手续,这是为什么?[01-05 15:43]
[胡晓义]现在城镇化的速度在加快,另外人口结构的变化,人员跨地区流动的现象也变成了一个正常的现象。所以很多老年人退休之后,和子女一起居住,就是到子女工作的城市去居住这也是一个很常见的现象,我们觉得这也是符合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也是符合人文的这样一种传统的。[01-05 15:43]
[胡晓义]但是他已经退休了,已经确认了养老金的领取地和领取标准了,实际上他就没有必要再把这个关系接过来了(再转移到另外一个地方了)。因为我们现在要处理的是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的问题,主要是为了实现在工作期间、参保缴费期间,他的养老保险权益能够连续累加计算的问题。而退休之后他所有的权益都已经固定了,就没有一个再累加、衔接的问题了,所以他也就没有必要再转移这种关系了。[01-05 15:46]
[胡晓义]当然,为了他领取养老金的方便,我们现在也已经通过金融系统可以实现养老金的异地支付了。我所知道的很多老年人,不在原来的参保地,他们也可以通过这样的系统来领取养老金。当然,他也可以在北京申请一个银行账户,从而采取一种异地发放养老金的途径,这是可以的。[01-05 15:46]
[网友 蚁族成员]我是北漂,在北京工作十多年了,单位也给上了养老保险,但是我没有解决北京户口,我的养老金在哪里领呢?[01-05 15:45]
[胡晓义]这个网友的问题我可以给一个明确的回答。我们这次暂行办法的出台要解决的一个最大的问题,或者说是实现的一个重大的突破就是户籍界线。不管你是因为两各城市之间的户籍不同,还是因为城乡的户籍不同,都不因为这样的区别而影响到你的养老保险权益的累计。如果按照这位网友所讲的情况,如果在北京工作10多年了,这10多年一直是参保缴费的话,那么按照现行的规定,他能够累计缴费满15年,将来达到领取待遇的年龄,那么即使户口不在北京,也可以在北京领取养老金。 [01-05 15:48]
[网友 专业人士]《暂行办法》提出要设立一个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请问,这个账户的设立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主要作用又是什么?[01-05 15:47]
[胡晓义]这是一个特殊的措施。就是在实行《暂行办法》之后,养老保险跨地区的转移就是在向着无障碍的方向去发展了,但是我们也不能不考虑到一个情况,就是在我们国家城镇化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注意防止一些中心城市、特大城市的人口承载力过大,而难以承受的问题。[01-05 15:50]
[胡晓义]所以我们也必须防止一些临近退休的人,仅仅是为了得到中心城市比较高的养老金的待遇而转移就业。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集中出现,《暂行办法》就集中规定了,年满50岁的男性和年满40岁的女性,在跨地区就业的时候,由于按照前面我讲到的规定,他已经在新的就业地参保不可能再满十年了,所以他也不可能再在当地领取养老待遇了,所以就没有必要再把他的养老保险转到那个地方了,因为转到那个地方也不会在那里领取养老待遇,他将来还要转回满十年的地方或者是户籍地,所以就不必再转过去了。[01-05 15:51]
[胡晓义]但是不转过去也会产生一个问题,就是他还有八年、九年,或者是四年、五年,你也不能剥夺这些劳动者继续参保缴费的权益,所以就采取了一个措施。就是你可以到新的地方就业,不管你是58岁还是59岁都可以,但是不转养老保险关系,只是会在当地建立一个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建了这个账户你就可以继续缴费、参保,继续累加权益,等你到了时间以后就可以按照之前规定的原则在应该领取的地方领取你的养老金,而把你这个临时账户的资金全部转到那个地方。这样你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样也缓解了中心城市的参保压力。[01-05 15:52]
[网友 京城好大雪]《暂行办法》实施后就不让办退保了,如果我无力继续缴纳养老保险,我以前交的保险费会不会拿不回来啦?网友老梦:我是外地打工的农民工,参保几个月,现在要辞工几个月,社保从现在开始不退了,说回家可以续保,但是又没有经济来源,一年都保不到,何况是十年,以后领不到养老保险金,又不退,那是不是这几个月的参保金就打了水漂?[01-05 15:53]
[胡晓义]其实前面的网友是一个疑问,后面的问题是一个误解。这个我可以给一个明确的回答,凡是本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不论什么时候,都会保全利益,现在不退保是为了给你将来争取更大的利益,即使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参保,也没有续缴了,你又不满15年,凡是你个人缴费的部分,不会存在拿不回来的问题。全部都会退给本人。这不光是本金,而且在给你保存个人账户期间会继续按国家规定计息,最后是连本带息都会给个人的,这一点是不会受到损失的。并不是说现在不办退保了,个人缴的这些钱就打水漂了。 [01-05 15:56]
[网友 2443464]政策是2009年12月28日出台,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为什么最先实施的是不让退保,关于这个问题也请胡部长给我们一个解答。[01-05 15:56]
[胡晓义]这一点我是特别希望网友们,特别是农民工能够把账算清楚,就是退保实际上对农民工的权益是一个损害,而不退保对农民工的权益是一个保护。过去几年以来,由于实行农民工离开一个城市不能转移单位缴费,只能转移个人账户资金的办法,就产生了一种现象:就是每到两节期间,就有大量的农民工退保,在一些沿海发达地区,甚至有数十万人退保,很多有识之士指出,这是对农民工权益的最大损害,因为他退的只能是个人缴的部分,而单位缴的部分所形成的权益实际上是损失掉了。[01-05 15:57]
[胡晓义]所以《暂行办法》规定不再办理退保实际上是要把农民工的权益作一个更完整的保护。这里我给大家算一个账。我就以一个农民工每月挣一千块钱来举例。一个月挣一千块钱,按照现在规定的缴费比例,个人是要缴8%,也就是说他一个要月缴80块钱,一年下来满12个月要缴960块钱,他缴960块钱,如果年年参保、年年退保当然他可以每年把这960块钱拿回去,那么如果他干了15年,他一共是缴了13400块钱,然后他又退了13400块钱,他是年年缴、年年退,他缴的钱当然没有损失,但是也就是这样了,就是缴多少、退多少,自己吃自己,也没有什么可增加的,也没有什么新的权益产生。[01-05 15:57]
[胡晓义]但是按照不退保的权益计算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呢?这15年的13400块钱仍然是你的,不但是13400块钱,而且每年都有新的利息计算进去,所以肯定是要多于13400块钱的。到了你符合领取条件的时候,如果你仅仅只有这13400块钱的话,那么如果是一个男性的话,刚才我讲到的按139的系数除,每个月可以领到103块钱,这是一笔账。这叫个人账户养老金。[01-05 16:00]
[胡晓义]与此同时,第二笔账就又来了,就是如果你当地的平均工资或者单位缴费平均工资是2000块钱,你每月挣1000块钱,而单位是按照你本人工资1000块钱的20%来缴纳养老保险费,也就是单位每个月要缴200块钱,15年下来要缴36000块钱,这36000块钱虽然没有计到个人账户里去,但是形成了养老保险的权益。这个权益到最后怎么计算呢?按照你的缴费工资基数是一千块钱,如果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是2000块钱,合并计算一个缴费基数大体是1500块钱,你每缴费一年是一个百分点的权益,你缴了15年的话,那等于每个月你可以领取225块钱的养老金。这叫做基础养老金。所以你所得到的权益不仅是那103块钱,还要加上这225块钱,大体是330块钱。就是一个月330块钱,一年是3936块钱,将近四千块钱。[01-05 16:00]
[胡晓义]也就是说如果按个人15年缴13400来算,你只用三年零四个月的时间就把这些都拿回来了。所以是当年缴当年退保合算,还是累计满15年就可以每个月领330块钱,一年领3936块钱合算?这笔账我想大家都会算得过来。[01-05 16:06]
[胡晓义]第二笔账,我指的只是最低的15年养老保险权益,有人说我现在是20多岁不着急缴,我等40多岁再缴,缴15年就可以领钱呢,你缴15年是领15%,但你每多缴一年就多一个百分点,如果你缴30年,每个月就是660块钱了,而不是330块钱了。如果你的工资不是1000块钱,你干得好,你工资高,可以拿到社会平均工资的2000块钱,那你一个月就可以拿1320块钱,如果你成为了单位的骨干,你的工资还超过社会平均工资,那你拿得就更多,这是第二笔账。[01-05 16:06]
[胡晓义]第三笔账,不光是你可以拿到这么多钱,不光是说这个钱是终生支付的,不管你活100岁、120岁,不管你个人账户是不是支付完了,这个标准是永远支付下去的,是终生支付的。而且政府还建立养老金的调整机制,还要加钱,国务院刚刚公布连续六年第六次调整养老金待遇,是按照10%调的。前五年累计对全国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待遇是500多块钱。所以这些账,我想大家算下来,到底是年年退保合算还是把它累计起来,最后把企业缴费的权益、个人缴费的权益都加上来合算?[01-05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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