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了一把枪去酒吧为女友讨要工资,被5名保安围住后,被告吕某索性拿枪顶住一名保安脑袋。谁知一保安嘲笑其手里是把玩具枪,为证明自己手里的玩意“货真价实”,他立即朝天鸣枪。前天,海曙法院正式依法受理此案。
吕某的女友曾经在海曙一家酒吧做服务员。干了一段时间后,吕某嫌酒吧人多复杂,环境不好,要求女友辞职。为此,女友听从吕某的建议。但辞职后,酒吧一直拖欠吕某女友工资,后者多次上门讨要,均无果。
2009年7月18日晚8点,吕某在出租房和女友对饮。几杯酒下肚后,他气不打一处来,决定帮女友要回工资。单枪匹马冲酒吧?吕某没这个胆量。左思右想,他灵机一动,出租房里有一把枪,带上它自己就有了底气。
当晚10点,浑身酒气的吕某携枪冲入酒吧。找到酒吧总经理李某后,他要求对方将女友所拖欠的工资付清,否则后果自负。李某不从,两人发生纠纷。争吵中,李某喊来5名酒吧保安维持秩序,吕某一看对方人多势众,怕自己落单吃亏,索性从口袋里掏出枪,将枪口顶住一名保安脑袋大喊道,“谁都不要动!”这一架势还真唬住了所有人。
但仅仅过了几秒,一保安回过神来后突然嘲笑吕某,“你手里的玩意估计是把玩具枪吧,地摊货,大家不要被唬住。”说完,在场所有保安哄然大笑。一听有人对自己手里的枪持怀疑态度,吕某立即举枪朝酒吧大堂屋顶开了一枪,见所有人都吓得目瞪口呆后,吕某离开。随即,酒吧保安报警。
2小时后,吕某在出租房被海曙警方抓获,民警从其身上搜出那把枪。经鉴定,该枪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具有杀伤力。至于这把枪的来历,吕某辩解说枪是一个名叫“阿彪”的朋友留给他的,不过其人去年已死。
一个星期前,海曙检察院对吕某提起公诉。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吕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刑事责任。海曙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通讯员 李义山 陈莹 记者 周一 见习记者 郑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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