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本月上旬以来重庆的天气,从四川大竹县来重庆打工的宋广川和他的工友们,也经历了从“暖”到“寒”的变化过程:
11月5日,上了5年班后,用人单位终于通知他们要签劳动合同了,这让大家都很高兴;但过了两天准备正式签时,却被告知先要签条件苛刻的申请书和承诺书,否则不准上班。
11月10日,宋广川与7名工友一起,就此事向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了投诉。
究竟是什么条件,惹恼了宋广川们?
工人:“这条件也太霸王了”
宋广川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称,他们8个人基本上都是2004年前后来到重庆一三六地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地质勘测设计院工作,5年来地勘院既没有与他们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给他们买任何保险。
“我们的工作都是在野外,有的搞钻探,有的当抽水工,还有的搞后勤服务,常年风吹日晒不说,有时还有受伤的危险,所以我们一直盼望着单位能早点跟我们签合同,给我们买保险”,宋广川说,但当合同终于发下来后,大伙却又都傻了眼:随合同附有一份“申请书”和一份“承诺书”。
摆在记者面前的“申请书”中写着,“特申请单位将为本人缴纳的社保费用以现金形式随同工资发放给本人,由本人自行按时向社保部门缴纳。若本人未向社保部门缴纳社保费用,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本人承担,概与单位无关”。“承诺书”中则写着:“因本人自身原因一直未与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本人自愿放弃因在此之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可能产生的一切追究责任的权利。”
宋广川说,“这条件也太霸王了。以前没签合同的原因根本不在我们,工资总额也不足以包括保险,承诺不追责更是拿我们当傻子!”他们马上找到单位去“讨说法”,得到的答复却是:要签劳动合同,必须先签申请书和承诺书,否则就不用再上班了。
宋广川说:“我们已向公司所在地重庆渝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了投诉,同时我们也请了律师,准备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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